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发出通知
严禁党员干部借端午节之名违规送(收)节礼
发布时间:2015-06-17 10:24  来源:党风正风监督室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防止“节日腐败”,根据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有关精神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工作安排,现将端午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全市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坚决反对和抵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带头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节俭的端午佳节;要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违规送(收)粽子、皮蛋、咸鸭蛋、鸡蛋等节礼(卡、券),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相互宴请、走访慰问,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组织)的宴请娱乐、休闲旅游,严禁违规滥发钱、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举报电话82624205或登录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http://www.whdi.gov.cn)举报),接受群众监督,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查处违规送(收)节礼(卡、券),违规参加宴请娱乐,违规滥发钱物,公车私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安排)的娱乐、休闲、旅游等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追责,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查处的人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2025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76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 邮编:430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