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基层深化纠正“四风”系列述评之二:条块分割如何破?
发布时间:2015-06-17 15:4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必须认识到,正风反腐无禁区也无盲区。无论是“条”还是“块”,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工作,遵守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坚持党的领导没有特殊,中央驻地方单位也决不能成为监督的“空白点”、纠“四风”的“法外地”。

  前段时间,某地纪委在明察暗访中发现了不少“四风”问题线索,涉及央企和一些垂直管理部门驻当地单位。虽然“收获”颇丰,但如何处理却犯了难:不管吧说不过去,管的话又不具备“权限”。

  检查组一位同志介绍说,以前遇到类似情况,会把线索移交给所涉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但“效果”并不理想,有时候发函都得不到回应。

  不可否认,在当前纠“四风”工作中,对于中央驻地方单位,确实有一个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矛盾”需要正视,形象地说就是“条块分割”问题。一方面,中央驻地方单位的上级管理半径太长,难以实时指导监督一线,容易出现“天高皇帝远”的情况;另一方面,地方纪委囿于体制机制限制,又难以开展有效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出现“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

  “条”、“块”之间沟通机制的缺乏,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西部某省纪委书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指出,一些中央驻地方单位不知如何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个别单位甚至多年未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接触。

  比不知如何联系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条”、“块”之间不愿意“联系”,说白了就是“不愿管”和“不愿被管”。

  据有关人员透露,有的垂直管理部门常以系统独立、部门特殊为理由,不愿让当地纪委介入,一些情况也不向当地纪委通报,当地纪委常常“热脸贴冷屁股”。另一种情况是,一些地方纪委以垂直管理部门人事权不在当地或内部层级请示多为理由,视监督垂直管理部门为“分外之事”,甚至在工作部署中就将其排除在外。

  也有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鉴于垂直管理部门对当地经济发展影响大,在一些地方,纪委不敢轻易“得罪”,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客观因素也好,主观原因也罢,必须认识到,正风反腐无禁区也无盲区。无论是“条”还是“块”,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工作,遵守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坚持党的领导没有特殊,中央驻地方单位也决不能成为监督的“空白点”、纠“四风”的“法外地”。

  如何解决“看不见”、“管不着”的问题?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纪委常委许国兴建议,“条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内部监控,严肃财经制度、审计制度、监督制度等,从严管理下属单位的“人、财、物”。同时,也可以探索把“条条”管理的部门和单位纳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监管范围,实现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监督。

  针对“不愿管”、“不愿被管”的错误认识,海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干部秦晓宏认为,垂直管理部门要把依靠当地纪委监督当做利己的好事,而不是负担;当地纪委要勇于承担责任,唱好当地纠“四风”的主角,对明察暗访发现的涉及垂直管理部门的问题线索,及时反映、移交。

  更重要的是,中央驻地方单位自身要“硬”起来,其党委(党组)和纪检部门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加强思想教育和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守好第一道关口,别把问题都“留”给上级部门和地方纪委。

  坦白讲,纠“四风”已开展两年多时间,全党全国范围内也已取得明显成效,“条块分割”并不能算作新问题。这就更需要“条”、“块”双方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正风反腐是个系统工程,纠“四风”也不是哪一家的事,只有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担起责任,形成合力、运用合力,才能取得最佳战果。(本报记者 瞿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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