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清明节前唤“清风”
发布时间:2017-04-01 10:29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清明节前夕,青山区紧抓关键节点,坚持“三个早”,确保“廉洁清明”,让人民群众感受更浓厚的“清明”之风。

  通过青山区廉政网、公众微信号、腾讯工作群等网络媒体,向各单位发送清明期间纪律要求,重申“三严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采摘园、农家乐等游玩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住宿等活动。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全方位及时受理,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提前防范。

  成立青山区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员干部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倡导党员干部带头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祭扫先烈,推广家庭追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绿色环保祭扫方式,做文明祭祀的参与者和引领者,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氛围。

  节日期间,5个常设性明察暗访组,将对清明期间全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顶风违纪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将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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