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在明确职责定位中强化使命担当
发布时间:2018-03-21 19:08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监察法凸显了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凸显了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我们要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把监察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努力在全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江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罗辉权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时强调指出。

  3月20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江汉区纪委监察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讨论,做到“三个结合”,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监察法的各项规定要求上来。

  把学习监察法与学习宪法相结合。“这次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对国家机构作出了重要调整和完善。”负责组织学习讨论的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委委员、区纪委监察委机关党支部书记程臻指出,“先通过宪法修正案,然后再议监察法草案,及时将宪法修改所确立的监察制度进一步具体化,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大家表示,在宪法中增加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并在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了监察法,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

  把学习监察法与学习全国人大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相结合。在3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介绍了监察法草案起草过程、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监察法草案的主要内容。在学习监察法过程中,该区注重深入学习全国人大的相关说明,真正悟透弄通制定监察法的相关背景,为更好理解、把握监察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监察法通过之前,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全国人大关于监察法的说明。今天学习监察法,我感到在此前学习的基础上,自己能够更全面准确地把握其中的内涵,更好地理解各部分的内容,对以后的工作思路也更加清晰。”区纪委监察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李建君在谈起学习体会时,深有感触地说。

  把学习监察法与具体工作实践相结合。“监察法颁布实施后,我们要把‘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应用到监察工作中,把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融入到监察委工作之中。”区监察委委员陈红英表示,“监察委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时,要深入贯彻监察法精神,开展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把犯错误的同志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学习中,区纪委监察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做到“七个明确”,即明确意义、职责、范围、权限、程序、自身监督及法律责任,把监察法科学准确地贯彻运用到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之中。

  大家纷纷表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对监察法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在明确职责定位中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对照监察法不断完善工作,推动监督执纪在法制轨道上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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