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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9 08:59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局党组及时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及时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夯实思想基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统筹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夯实整改效果等工作机制。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细化形成具体整改措施,定期统筹调度。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率先担责、带头履责,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整改,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责任处室积极承担整改任务,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实行销号处理,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在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上力度不够大、鼓励社会参与推动开展“万企兴万村”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了《武汉市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指导各相关区制发区级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拟定2023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协调141家民营企业与290个村企签订参与乡村振兴项目317个,组织举办了全市“万企兴万村”活动现场推进会。三是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现场会,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关于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协作与定点帮扶协调督导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各区主要负责人开展互访交流活动纳入《2023年武汉市区域协作结对帮扶恩施州和宜昌市五峰县工作要点》,印发实施。二是制发《市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内区域协作结对帮扶恩施州、宜昌市五峰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武汉市各区到恩施州县(市)及五峰县调研工作提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三是每季度召开调度会,对各区主要负责人开展互访交流活动及其他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提醒和调度,推动工作落实。截至11月30日,各区(开发区、风景区)主要负责任人(含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相关负责人)都与恩施州和宜昌市五峰县开展互访交流活动,互访交流活动74次。

3.关于全市防返贫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不能实现线上数据实时共享、预警线索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市防返贫监测预警信息数据需求对接会议,落实数据共享长效机制,畅通数据共享渠道。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武汉市防返贫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功能应用的工作方案》,优化系统功能应用,提高预警线索数据质量和预警信息核查处置效率。三是制发了《关于认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回头看”的工作提示》,组织各区举一反三,查缺补漏,认真开展好防返贫常态化排查工作。

4.关于没有细化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相关支持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我市高质量发展形成庭院经济的方法路径。二是深入开展调研,掌握全市各区农村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庭院空间情况,学习发展庭院经济的成功案例,研究制定了《武汉市鼓励引导高质量发展乡村庭院经济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推动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金融、创业就业和消费帮扶等支持政策。三是指导各区制定区级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计划,建设一批高质量庭院经济试点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推进全市乡村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

5.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国企联村”提升行动,指导国企继续深化“农村联合党委+项目团队+服务团队”工作模式,16家市属国企结对农村联合党委64个,成立合资公司24个,建设惠农兴农项目72个。二是开展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情况调研,组织动员民营企业爱心助力乡村振兴,制发《市工商联、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推动近100家重点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帮扶重点村。7月份参与举行了2023年武汉市大学生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启动仪式,联手推进“大学生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制定《武汉市社会组织建功英雄城 助力先行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优化我市社会组织结构布局,规范运行发展,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就业、教育、养老、托幼、消费等多样性帮扶,促进社会组织资源供给与帮扶地区需求精准对接。四是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全市消费帮扶工作的函》,积极推进消费帮扶。协调“武汉供销社”平台进行电商帮扶,发动全市驻村帮扶单位帮销脱贫村农副产品。五是大力支持被帮扶县(市)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武汉知名企业在恩施州实施项目16个,协调援助修建武汉·五峰民族工业园道路。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动员18个社会组织结对被帮扶县(市)。在保持原结对关系基础上,组织各区安排不少于5个街道(乡镇),与被帮扶县(市)的村(社区)开展结对帮扶,推动结对关系向基层延伸。六是8月份配合相关部门举办了 2023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培训社会组织法人、理事长约2000人次。

6.关于部分重大事项未经局党组会集体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明晰责任,9月份局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审议局党组议事决策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决策原则、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内容和决策执行要求,压紧压实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二是严格落实《武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度分配细则和分配方案、“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中期评估、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园考核验收情况及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7.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放在首要位置,常抓不懈,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转化为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措施,制定印发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全年2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认真学习领会政治生态评估工作要求,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和局领导班子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进行研究。

8.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落实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要求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7月份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对照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和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找准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今年以来,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43人次,其中主要领导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18人次。三是建立健全了公务接待管理、定期谈话提醒、群众举报监督、违规吃喝直查快办等长效机制。四是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重大项目监管,安全生产,群众信访,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和其他不担当不作为等七个方面,开展为期半年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9.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根据工作实际,梳理重大工作项目清单,由党组书记亲自把关,并报局党组会研究。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方案、巡察整改方案等党建工作和干部人事调整工作,及时报党组书记审核,经局党组集体研究。三是严格落实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制度,加强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执行的督导与落实。

10.关于未针对廉洁风险点制定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和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公开透明、形成约束制衡等方面,制定了《市乡村振兴局廉洁风险防控制度》,明确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开展廉洁风险防控问题专项整治,7月份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开展廉洁风险分析,重点对人、财、物等关键岗位进行风险研判,搞好风险排查,建立风险清单,及时排除隐患。

11.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和各处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详细解读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全面掌握政府采购服务的相关要求,切实提升政府采购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修改完善《市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事项申请审批表》,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经费审批流程,增加采购方式建议环节,对具体采购步骤进行提醒。三是修订完善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督促提醒各处室严格落实采购流程,切实防范经济风险和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12.关于文稿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把关 提高公文办理质量的通知》,明确了文稿起草、材料送审、文种把关、印制上报、存档备案等办文流程,压紧压实文稿层级审核把关责任。二是加强业务培训,8月份组织局机关干部进行公文起草、审核把关、办文办会等专题培训,提升公文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三是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整治发文字号不规范、文稿起草不严谨、文字内容表述不准确、逐级审核流于形式等问题,及时整改纠错。四是举一反三,对今年以来印发的文件进行梳理,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13.关于工作推进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作推进不够严实问题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要求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二是进一步明确处室责任分工,压实处室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大督导力度,防止工作推进不够严实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高效运行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的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落实可能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及时提交局党组研究解决,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4.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学习方式不够丰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月度学习主题,坚持每月制定具体学习方案,及时整理最新学习资料,围绕学习主题,明确重点发言人,强化学习研讨,保障学习效果。二是补学相关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8月份围绕乡村振兴主题开展专题研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组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学习和岗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研讨交流。8月份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论“三农”工作》专题读书班。三是进一步丰富学习方式,5月份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赴黄陂区姚家山村新四军第五师陈列馆进行红色教育,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交流。

15.关于理论学习不够及时、漏学部分重要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内容全面收集,及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会前学习。二是科学合理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月度学习方案,组织班子成员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三是组织补学巡察反馈漏学的重点内容,认真剖析原因,同时举一反三,开展重点学习内容自查。四是制定了《市乡村振兴局“第一议题”常态化学习制度(试行)》,加强和规范局党组常态化学习。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等,重点组织开展学习研讨,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16.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规则》,准确把握局党组会、办公会议事事项,进一步明晰党组会、办公会的边界。二是规范会议议题申报流程,调整优化党组会议题申报单和办公会议题申报单,补充初审环节。三是制定了《中共武汉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决策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大综合协调和统筹力度,督促提醒相关处室做好上会准备工作,及时做好会议统筹安排。

17.关于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不全面、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民主生活会前,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准确对照关于检查材料的相关要求,督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检查材料,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二是制定了《市乡村振兴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制度。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按时参加了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

18.关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局党组2次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分别向市委、市纪委监委等部门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规范年度考核,将各支部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纳入2023年度工作总结计划,严格组织考核。三是结合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委采取亲自参会、旁听等形式对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四是印发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完善《中共武汉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关于支部日常抓建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做到及时学、跟进学。8月份围绕二十大精神等党建理论、乡村振兴应知应会知识等内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理论测试,检验学习成效。二是选派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专题培训16人次,7月下旬,组织各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提升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履职能力,支部主题党日按照“有主题、有主讲、有讨论、有收获”要求规范安排主讲人、组织讨论发言。三是组织各支部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同时举一反三,查找支部日常抓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对策措施,扎实组织整改。7-8月份组织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支部记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四是制定《市乡村振兴局党支部主题党日实施细则》,完善《市乡村振兴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学习时间、内容、流程、记录等。

20.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份召开机关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党建问题整改工作,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着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并组织各支部委员党务知识培训,提升支部委员履职能力。8月份组织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培训,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二是按照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均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党委安排人员列席部分支部组织生活会,对会议内容、会议程序进行监督指导,及时纠正问题,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明显提高。三是进一步明确将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包括查摆问题整改清单及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等作为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必须报告内容。四是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及谈心谈话专项排查,各支部均按要求制定了查摆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开展问题整改。

21.关于廉政教育学习不够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将“鄂纪励十二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法律法规纳入主题党日活动重要内容,并开展专题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对副职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8人次。三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局党组书记亲自作报告、讲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到新四军第五师司政机关旧址和黄陂蔡以忱烈士陈列室进行廉政纪律教育,组织局党组成员及部分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话剧《钱瑛》,缅怀革命先烈,追寻红色记忆,激发干事创业的斗争精神。四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镜鉴家风》《异化的情感》等警示教育片,学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江城清风——清廉武汉建设教育读本》,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以案为戒、警钟长鸣,进一步筑牢“不想腐”思想防线。五是持续开展清廉村居示范创建,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村居建设。六是每季度统计并检查一次廉政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四)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22.关于未能压实责任、督导培训计划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职能处室工作责任,明确处室工作人员分工,对工作滞后事项加大督导力度,对重点工作加强调度,责任到人,定期梳理工作完成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精准制定《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培训工作计划方案》,按照计划推进完成,提升培训工作实效。三是组织培训计划落实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完成进度等情况,年度培训计划全部按期完成。四是制定了《武汉市乡村振兴局培训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工作。

23.关于没有建立问题整改落实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乡村振兴局问题整改监督问效工作制度》,明确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形成日常会议调度制度、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制度、日常督导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整改汇报制度工作机制,并在巡察反馈问题、主题教育发现的问题和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过程中得到落实。二是系统梳理《党章》等党内法规中组织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内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在今年的机关党建工作中均得到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严肃认真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巩固和保持整改成果,还需要持续用力、长抓不懈、综合施策、久久为功。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标对表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做到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工作责任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整彻底、改到位,不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抓整改机构班子不撤、抓整改责任不摘,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看齐意识,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严格对照制度机制明确整改责任,加强日常跟踪督导,通过巡察整改,推动从严治党在我局不断走深走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和局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与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基础,加强干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持续加强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持续构建巡察整改常态长效机制

对已经完成的或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制度和已修订完善的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坚决抓好落实。对举一反三过程中,新发现的尚不科学、不完善的制度,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加快构建科学合理制度体系,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厘清思路、转变作风、提升能力、健全制度,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我市乡村振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7-65683787;邮政信箱: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267号,邮政编码430023;电子邮箱:whsfpkfb@163.com。

中共武汉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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