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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统计局党组
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9 08:57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7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成立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多次专题部署,细化责任分解。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审议《市统计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按整改要求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市统计局政治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一览表》,逐项分解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到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三是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真改实改。坚持以上率下、逐项推进,局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抓紧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组织召开2023年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自我批评。按照“一事一号、一号一账”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销号,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整改落实和进展情况

1.关于“市统计局在履行数字经济统计服务保障方面,方法制度主动创新不够,攻坚克难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数字经济统计基本情况,撰写《关于我市探索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扩展核算工作的调查研究》。二是加强服务保障,提供数字经济发展评估数据资料,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建立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相关工作。三是对数字经济单位进行打标认定,建立数字经济调查单位名录库。四是对2022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开展试核算,并与杭州、南京、成都等同类城市开展对比分析,撰写统计专报《2022年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情况》。五是研究制定《武汉市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试行)》《武汉市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实施办法》《武汉市数字经济年度增加值核算方法(试行)》,创新数字经济统计方法制度。

2.关于“市统计局新经济统计监测、数据加工和服务不全面、不深入,方式手段单一落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商业综合体统计工作,整理全市商业综合体清单名录,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摸清运行模式和经营方式,撰写我市商业综合体年度营运情况统计分析。二是推进“双碳”统计核算工作,跟踪了解国家统计局关于“双碳”统计改革推进情况,启动年度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三是专题学习内蒙古、江西、海南、四川、厦门、北京等省市先进经验,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四进一步完善和维护互联网平台统计名录库,对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互联网平台经济开展统计监测。五是推进家政服务业入库纳统,根据市直相关部门及家政协会提供的基本信息,筛选出一批成长型企业形成后备名录,做好入库纳统资料审核和培育扶持工作。六是研究制定《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试行)》《武汉市“965”产业统计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新经济监测相关制度。

3.关于“市统计局对网络数据、重要部门行政记录数据与统计业务数据整合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整合数据共享平台,调整武汉市统计信息管理与开发平台功能模块,增加分专业查询功能以及主要经济指标等。二是加强数据应用,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充分运用市直有关部门行政记录编制清查底册,确保单位清查不重不漏。三是召开23个市直部门参加的统计数据共享工作会议,探索建立统计数据部门共享工作机制。四是向有关市直部门提供工业、投资、贸经、GDP核心指标、投资运行纳统情况、“四上”企业入库情况等统计资料,配合做好全市数据共享工作。五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数据部门共享工作制度》《武汉市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建设方案》,抓好统计数据共享和统计数据平台建设。

4.关于“市统计局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推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武汉市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责任制(2023)》,指导并督促各区(开发区、功能区)统计局制定《2023年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责任制》,做到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建立全覆盖、全流程、无死角。二是研究制定《全市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全市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专项整治,压实数据质量责任,指导并督促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建立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到岗到人机制。

5.关于“市统计局执法检查主动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局业务处室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压实各处室季度数据质量现场检查责任。二是扎实开展全市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关于做好2023年武汉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规范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完成132户的抽查任务。三是督促相关专业处室完成数据质量核查任务。

6.关于“市统计局对统计执法检查力量统筹不力,未及时调整补充新的力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试行)》,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二是对问题原因进行深刻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执法检查程序。三是科学配置“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按照“市局统一组织,市、区统计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完成”的方式开展2023年市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

7.关于“市统计局指导督促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不力,培训管理有缺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2023年街道(乡镇)、园区统计人员问卷调查表》,并开展问卷调查、形成调研报告。二是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督导各区(开发区、功能区)按季度填写《武汉市“四上”企业人员统计培训管理记录台账》,加大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力度。三是研究制定《全市“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统计台账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统计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展台账》,提高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

8.关于“市统计局对人民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指标、数据宣传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扩大数据宣传,发布月度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公报等数据,提升数据服务质效。二是加快统计资料电子化进程,完成1988年以来35本武汉统计年鉴的电子化加工,并通过外网发布。三是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微博、统计微信公众号、市统计局内外网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四是在武汉统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对劳动工资指标含义进行详细解读,及时公布统计指标涵义。五是在武汉市统计信息网等平台发布每月公众互动回应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数据解读。六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局网络数据发布管理规定》,精准解读统计指标。

9.关于“市统计局对入库工作跟进指导不主动,部分项目或企业应统纳统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3年年度和2024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武汉市“四上”企业入库服务指导办法》,规范开展入库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多场入库纳统工作培训会议,提升市区业务人员入库审核技能。三是组织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开展“一对一”服务,深入调研指导,确保“应入尽入”。四是研究制定《全市“四上”企业入库工作指导不及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大入库指导力度。五是加强项目监测,开展精准指导,本年度申报拟入库“四上”单位为历年最多。

10.关于“统计调查服务中心大局意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民生工作和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情况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形成《2023年武汉市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情况调查报告》等材料。二是每月向市直有关部门反馈相关行业本年累计项目数、本年完成投资同比增长情况及统计库项目清单,全面反映社会领域有效投资。三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管理办法》,探索现代调查手段,提高统计调查规范化水平。

11.关于“市统计局党组对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研究还不够深入,持续推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武汉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完成《武汉市统计局关于2022年武汉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分析的报告》。二是广泛征求有关市直部门和各区(开发区、功能区)意见,完善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设置、指标测算的具体细节。三是按照《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要求,推动完善线上监测体系,及时做好相关报表的催报、收集、汇总、审核及跟踪分析。四是做好线上经济监测融入数字经济统计的资料整理工作,抓好企业重新认定和监测标记转换等衔接工作。五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局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方案》,运用功效系数法、综合指数法等方法,对2022年区域高质量发展指数进行试测算。

12.关于“市统计局统计分析服务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统计分析撰写工作,今年以来完成各类统计分析、专报、信息等共计174篇,其中26篇材料被市领导签批,“两办”采用63篇次。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进步领域、资源环境领域统计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掌握新情况、剖析新问题、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了统计保障。

13.关于“市统计局对统计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未开展分析研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成员在2023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围绕“意识形态风险研判不到位”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按要求排查研判风险,每月排查、研判统计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三是加强对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公众号、统计客户端、统计内外网等宣传阵地的舆情监测。四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局舆情风险排查和研判制度》,全面提升意识形态风险研判能力和水平。

14.关于“市统计局对统计数据和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谋划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局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统计网络安全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二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成立数据安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数据安全内容、范围、责任划分、审核把关流程等。

15.关于“市统计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部署不细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统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在2023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问题进行自我剖析。三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若干措施》,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6.关于“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在2023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问题进行自我剖析。二是建立完善《武汉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三是研究修订《中共武汉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党组议定事项落实。

17.关于“市统计局党组对机关纪委力量配备综合筹划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关于加强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精神,重视和支持机关监督执纪工作。二是加强综合筹划,通过轮岗的方式增加1名专职机关纪委工作人员。

18.关于“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和重点学习内容不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2023年武汉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开展中心组学习。二是落实现场签到制度,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和“一学一报”工作。三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规范学习常态化。

19.关于“市统计局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停留于指出具体工作不足和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市统计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对班子成员过好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安排局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列席指导,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流程。三是健全完善《武汉市统计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

20.关于“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武汉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党组会议题、材料把关。二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局财务开支审批报销的通知》,修订完善《武汉市统计局内部控制手册》,全方位加强机关制度建设。三是制定《武汉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大额资金审批使用流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局大额资金审批使用流程”专项整治,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流程。

21.关于“市统计局支部换届选举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范选举流程和会议记录。二是梳理2019年至2022年各党支部补选、改选和换届选举情况,规范开展2023年换届选举工作。

22.关于“市统计局支部书记培训与考核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二是修订完善《武汉市统计局抓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将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作为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抓好落实。

23.关于“市统计局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性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性。二是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流程,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健全完善《武汉市统计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

24.关于“市统计局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武汉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局财务开支审批报销的通知》,研究制定《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审核审批责任清单》,细化审核审批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到人到岗。二是制定《武汉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财务支出审批流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查找出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进行整改,由专业财务公司出具整治情况报告。

25.关于“市统计局违法对象后续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重点对企业原始记录、台账设置、参加培训情况以及数据报送情况开展业务指导,提高企业法治意识。二是研究制定《武汉市统计行政执法回访制度(试行)》,不断推进文明、规范、依法执法。三是抓好“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既要防止旧病复发,又要举一反三。通过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的这次全面政治体检,指明了我局在“落实党的重大决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落实巡察、审计整改”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病灶,也是今后工作中应该重点注意的短板和不足。局党组将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巩固整改成果,不在同类工作上犯同样错误。同时,要求局党组成员,结合整改报告认真反思、举一反三,不在其他工作上发生新的问题。

(二)既要遵守规章制度,又要担当作为。局党组将进一步学习领会政治巡察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增强每位党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整改建立的各类规章制度作为现阶段工作的指导标准,一方面,压实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坚持用好整改建立的各类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三)既要坚持与时俱进,又要服务创新。巡察反馈发现,我局在服务重大战略部署、服务新经济发展、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等方面还存在差距,统计服务决策的参谋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局党组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前瞻性、预见性的研究,对外充分借助外脑,对内充分挖掘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优化服务内容,为武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7-82813229;邮政信箱: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90号武汉市统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17;电子邮箱:2507833454@qq.com。

中共武汉市统计局党组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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