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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人社局党组
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9 08:50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6月29日,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全面动员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进一步坚定全局上下坚决改、彻底改、改到位的信心和决心。

(二)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成立市人社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并组建整改工作专班,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局主要领导多次调度全局巡察整改和重点目标工作,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分管局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带领责任处室(单位)逐项推进整改,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坚持强化跟踪督办,以自我革命精神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求实效。建立日督促、周调度工作机制,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领导碰头会、专题工作会等调度巡察整改工作70余次,形成巡察整改推进情况9期。实行销号管理,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问责,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落实。

(四)不断深化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健全长效机制,先后研究出台或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等系列制度文件76个。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建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活力倍增,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提前完成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努力打造了一批人社领域工作品牌和特色亮点,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统筹协调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还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加强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市政府高规格成立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合并到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民生保障专项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任务分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评估评议等工作。

二是加强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统筹调度。4次召开全市就业工作联席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题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就业工作的最新精神,总结上阶段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谋划部署下阶段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就业创业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全市就业工作月报告制度,为科学决策、推动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支撑。

三是加强就业工作目标考核评价。紧盯就业创业目标任务,科学测算、细化分解,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修改完善就业综合指数考核计分办法,全面均衡设计考评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标准,按季度开展全市就业综合指数考核并进行排名,客观准确地评价各区稳就业工作成效,开展督办督导,层层压实推进责任,确保各项稳就业工作落地见效。

四是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与有关市直部门协同配合,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学子聚汉”工程,做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经办工作,形成了横向协调配合、纵向对口衔接的工作格局。

2.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全市开展“政策进万家 宣传零距离”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编制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组织各区印制政策宣传折页、就业服务小册子,积极利用高校就业指导课、校园招聘会等活动,开展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专场政策解读。开展线上多渠道政策宣讲,促进大学生对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实现应知尽享。

二是加大岗位筹集力度,组织“就在武汉·创赢未来”系列校园招聘活动,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十大支持行动,围绕稳岗扩岗、就业服务、创业扶持、技能提升、权益维护等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要求。统筹举办“学子聚汉”校园招聘、“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和“金秋招聘月”等各类招聘活动1097场,供岗40多万个,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挖掘企业岗位资源,拓宽招聘渠道。做好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联系率及服务率100%。

三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依托“武汉创业担保贷”数字化平台,上线贷款申报、贷款审核、贷款统计、全程监管等功能的一体化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系统,实现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经办。推动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开展2023年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覆盖率冲刺攻坚行动,政策知晓度、落实率有效提升。

3.关于推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一是促进产教融合。支持和引导市属技工院校新增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战略需要、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专业,如数控加工、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推动18所技工院校开展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技工院校产教融合机制更加成熟稳定。全力支持市属技工院校与133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营造良好的技能人才培养共育机制。

二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作,从规范培训开班筹备、过程监管和落实培训补贴等方面细化措施,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2.2万人,着力提升培训质效。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支持重点企业开展自主认定,进一步畅通技师和高级技师认定申报渠道。打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动一批专技人才贯通转化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人才。

4.关于对就业形势和劳动关系分析研判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对武汉市就业市场供需状况、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同类城市经验做法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分析研判,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有力参考。从街道、社区、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基层一线聘用一批就业义务观察员,定期收集就业创业动态信息,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就业专家顾问制度,为就业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制度,为做好稳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建立劳动关系多维度监管体系。先后组织前往重庆、西安等地实地调研学习相关做法和经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监测的通知,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监测。优化完善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合法权益。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加强对全市重点行业劳动关系分析研判工作,形成季度劳动关系形势分析报告,进一步提高了劳动关系形势监测分析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5.关于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还不够全的问题

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对各区社保扩面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定期调研和通报各区社保扩面推进工作进展。建立人社部门与税务部门的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及时督促企业为员工参保。加强社会保险参保政策及业务经办的宣传引导工作,提升参保积极性。切实做好我市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提升工伤预防保障能力。今年,社保三险(养老、失业、工伤)扩面新增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力推进应保尽保。

6.关于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

积极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电子化审批,会同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开发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模块,切实提升服务对象办事体验,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该模块于今年6月完成开发工作,8月正式上线运行,目前运行平稳。

7.关于帮扶农民工成效还不够理想的问题

建立农民工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制度,完善农民工信息化平台功能,组织各区对武汉户籍农村劳动力信息再次进行全面采集完善,做好数据核实和动态更新,确保数据信息录入及时、全面、准确。充分发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统筹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不断压实部门行业监管和各区属地监管责任。深入落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高质量创建“标准化安薪项目”,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专项行动,强化欠薪线索处置能力和办理质效,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8.关于支持灵活就业群体工作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零工驿站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对零工驿站选址、申报流程、主体责任、日常管理、服务功能、监测管理、退出机制、资金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开展“灵动江城”支持灵活就业专项行动,推动零工驿站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运行,促进求职者实现灵活就业。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常态化在湖北公共招聘网发布招聘信息。加强对零工驿站建设情况的检查督办,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38家零工驿站,为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温馨的就业服务。

9.关于指导部分企业建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继续开展调解组织建设提质扩面计划,紧盯全市重点企业、劳动关系纠纷较多的事业单位,今年新建成企业行业调解组织80余家,累计达到900家。

二是加大典型引导,开展省级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示范组织创建活动。今年新增武汉市福州商会、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获评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武汉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菜鸟网络江夏园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获评省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三是加快完善制度,会同市总工会、市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研究制定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方案,通过健全企业内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体系,更好履行和发挥了企业在基层治理中“抓前端、治未病”的职能作用,成为全国劳动关系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行区,中央政法委通报表扬了武昌区法院诉调对接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法,武昌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被评为2023年度全国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10.关于推动人力资源地方性法规立法不够及时的问题

为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细化落实上位法规定,填补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规空白,根据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积极推动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目前《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正式出台后将为培育专业性、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法治保障。

11.关于落实稳岗返还政策不够精准的问题

全面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多渠道收集企业信息,通过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发布通告、通知企业、联系税务部门、清理历史发放资料、由经办机构逐一联系企业等途径,获取企业银行账户信息,为向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创造条件。开展专项行动,严格审核程序,促进稳岗返还资金合规使用,推进社保“降、缓、返、补”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为市场主体减少成本,助力企业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扩大就业容量、促进就业稳定。

12.关于依法行政的监管执法不够规范,个别行政文书送达不及时的问题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强化法治保障。严格执行法定工作程序,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制定及执行、结果公示、“两库一单”动态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及要求,确保抽查事项全覆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库全覆盖、监管闭环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健全行政文书送达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加强信息登记,规范送达流程、指定专人负责,盯紧末端落实,综合采用通知领取、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3个方面避免送达超期。

13.关于服务企业共享平台建设不够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裁调对接不够紧密,服务非公企业职称评定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社税信息共享平台”功能,进一步提升网络运行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参保单位及职工就近、方便、快捷办理社保业务,聚焦市场主体需求,提升主动服务、优质服务能力,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加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部署,深入到我市基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调解组织以及相关街道、行业、企业开展调研,提出完善预防调解体系的对策建议。完善“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制度,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企”活动,指导企业规范用工,促进纠纷源头化解。

三是强化民营企业职称服务。广泛开展民营企业职称政策宣传,组织“职称政策进企业”政策宣传活动11场。全市共设立20个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建立民营企业职称评审长效机制。印发实施“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政策十条”,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职称专场评审,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企业引才育才和创新发展的信心。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有弱项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市人社局领导班子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责任分工安排,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了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二是制订市人社局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对象、内容、方式、结果运用和考核细则;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局系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在局系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组织进一步学习上级要求和相关纪法规定,开展自查整改。四是对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清廉机关建设等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5.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时,督促分管单位开展专题研究不够,开展日常谈心谈话不够的问题

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强化“一岗双责”落实,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应谈尽谈,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建立班子成员定期听取报告制度,局系统各单位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对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和纠正。

16.关于部分廉政档案缺少过程材料,部分廉政档案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

专题研究廉政档案工作,认真学习市纪委印发的《关于开展武汉市领导干部和地方(单位)廉政档案建立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熟悉掌握廉政档案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立行立改,补充完善受处理处分干部廉政档案材料,及时建立新近提拔干部廉政档案。举一反三,把及时建立和补充新提拔干部以及受处理处分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任工作和干部监督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及时更新完善新选任干部的廉政档案。

17.关于民主决策程序中部分议题会前把关不够的问题

强化对制度的学习贯彻,局党组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的文件精神。立行立改,凡是涉及到局系统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都坚持通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切实加强局党组决策管理,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修订印发《局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议题报送、审核、确定等工作流程。同时,加强对局系统处室(单位)落实制度的指导监督,程序不到位的议题一律不得上会,保障民主决策程序严谨、规范。

18.关于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有时不够深入,批评有时“辣味”不足的问题

加强有关制度文件的学习,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质量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严肃自查、深刻反省,开展辣味很足的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措施》,从会前准备、会议召开、后续工作、监督指导等4个方面保障民主生活会质量。

19.关于少数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局领导班子成员今年以来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情况、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参加组织生活会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二是查漏补缺,提示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的,立即补讲党课;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参加组织生活会时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立即补开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严格双重组织生活,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20.关于落实党建责任制专题研究不够充分,少数党建工作联系点、支部设置调整不够及时的问题

专题研究包括党支部建设工作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等在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制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2023年党建工作任务,确保了党建工作任务清晰、责任明确,便于清单化、项目化、具体化抓落实。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及分工调整情况,重新为每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确定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局领导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开展了联系活动。根据局机关内设处室设置及时进行支部调整,任命党支部书记。局属各党支部均已按期换届,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班子配备完整。

21.关于部分局属单位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党务工作人员配备的要求,督促相关基层党组织配齐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对全局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开展了专项清理排查,及时查漏补缺。目前,局属单位均已按照规定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22.关于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不够完善的问题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坚持党建工作和人社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将党建工作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考评办法,明确坚持分层分类考核的原则,在党建工作考评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过程中,结合实际,根据业务工作特点确定考核内容和权重,突出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情况,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23.关于少数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规定。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全面梳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推动局系统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推进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相关基层党组织完成了劳务派遣党员员工的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工作单位党支部工作。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清理排查,未发现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异常、未按规定及时转接的情况。

24.关于部分流动党员情况不明,部分流动党员党费缴纳不规范的问题

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了解流动党员情况,获取失联党员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持续开展在册流动党员的联系工作,实行流动党员专员制,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相关手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人才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流动党员组织架构、党员教育管理以及组织关系转移接续等事项。优化流动党员缴费模块,加强提示指引,细化缴费标准,方便流动党员及时准确缴纳党费。

25.关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问题整改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全面排查,开展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2018年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和近年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复核,加大跟踪督办落实力度,防止问题反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党建引领,抓好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压紧压实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工作和人社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锻造堪当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质增效。

(二)坚持刀刃向内,推进自我革命。在已取得的成效基础上,继续常抓不懈,以钉钉子的精神,将工作往实里做、作出实效,纵深推进巡察整改。围绕整改任务中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按照既定方向,打起抓落实的十二分精神,看准了就“钉到最后”。在完成好巡察整改任务的同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刻的思想政治课和教育实践课,大力弘扬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等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培育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涵养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生态。

(三)着眼长远发展,巩固整改成效。扎紧制度的笼子,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整改深化巩固的全过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此次整改建立起来的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统筹结合,促进事业发展,把落实整改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的生动实践中,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武汉篇章作出人社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7-83919175;邮政信箱: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市人社局人事处,邮编:430000;电子邮箱:whsrsjzg@163.com。

中共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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