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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负责人买手机违规公款报销被处分
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全系统相关问题彻底整改
发布时间:2022-02-22 08:47  来源: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谭德磊通讯员何丹周茜)“感谢你们的监督和纪检监察建议,不仅推动了问题的解决,而且督促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堵住了监管制度漏洞,确保各项业务在阳光下规范运行。”2月20日,面对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回头看”,江夏区供销社有关负责人感慨道。

江夏区供销社发生的变化,还得从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说起。2020年下半年,江夏区委巡察办巡察发现,乌龙泉供销社负责人杨某某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将手机遗失。后来,杨某某在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新手机,价值1399元。他将购买手机的票据交给单位出纳,自己签字同意在单位财务用公款予以报销。问题被发现后,杨某某向单位全额退还了违规报销的购买手机费用,但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我们对区供销社进行政治生态调研,结合区委巡察办移交反馈问题线索,发现区供销社基层社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区纪委监委调查发现,基层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有的基层供销社法定代表人兼任会计或出纳,同时管理公司公章、网银,在财务管理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区供销社对基层社财务监管也不到位,部分基层供销社存在违规报销问题。

针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和相关问题,江夏区纪委监委去年专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区供销社建立健全基层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理,探索“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务集中管理模式,扎紧制度的“笼子”,杜绝财务核算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推动问题彻底整改。

区供销社有关负责人介绍,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单位成立了整改专班,全面推动问题整改,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会计或出纳,出纳人员也不得兼任其他岗位工作,确保不能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同时,单位组建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基层单位财务,督促基层单位配备专职出纳和会计,并加强内部审计,不定期抽查财务运行情况,杜绝了财务核算不规范行为。

“我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标本兼治作用,帮助被监督单位找准廉政风险点,织密监督‘防护网’,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江夏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依托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问题整改,形成整改闭环,每月定期开展常态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监督“回头看”,采取电话跟踪、专项督办、列席单位党组会等方式,对建议书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效,确保落地见效,推动问题“挂账销号”。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7份,推动解决问题179个,督促修订日常监督管理制度4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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