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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0 12:35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吃喝;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或挂历等年货礼品;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和电子红包;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同一内容视频会议层层套开、“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增加基层负担行为;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二、严格落实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节前教育,认真学习省、市纪委今年通报的典型案例,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并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用力纠“四风”、树新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好“头雁效应”。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收送电子红包、快递礼品、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在“两节”期间持续开展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的,按照纪律处分上限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对“两节”期间发生违反“四风”问题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坚决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纪委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27-12388)、“武汉清风”微信公众号、市纪委监委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

中共武汉市纪委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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