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hdi.gov.cn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关注 > 武汉 >
市纪委印发通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坚决纠治“四风”
发布时间:2021-01-13 10:15  来源: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高萌通讯员郑朝晖)近日,武汉市纪委印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坚决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全文如下: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坚决纠治“四风”,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及餐饮浪费行为;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和电子红包;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私车公养、公车私用或违规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组织参加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年终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调研走访流于形式等增加基层负担行为;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节日节前教育,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作风纪律各项规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加强执纪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在元旦春节期间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六个专项检查。对节假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两节”期间发生违反“四风”问题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市纪委监委通过投诉举报电话(12388)、“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委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

版权所有: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2025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76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 邮编:430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