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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一案双查”受处分 知耻后勇立新功
发布时间:2018-05-16 11:20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凭什么要处分我?这家企业我就接管了3个多月,而且这是企业申报的问题,是企业的责任!我又没贪没占。”东西湖区地税局某税务所税管员王某收到处分通知时激动地说。

  我们收到涉及税款未及时征收问题线索后,迅速启动“一案双查”程序,经调查发现税收管理员王某等人在税收执法上不严格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未及时征收。问题核实后,及时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同时,同案同查,启动了对税管员的问责处理。经研究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所长给予诫勉谈话,对王某等2名税管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老王,您别激动。组织给予处分,都是有理有据的,而且您也有申诉的权利。来,我先给您分析分析这家企业的情况。”我想,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处分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关键在于教育化人,唯有先认识错误才能好好改正。引导好老王清醒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是最重要的。

  “您看啊,稽查资料反映,这家企业在2012年就转让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只按5%预缴了土地增值税,截止稽查发现问题,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没有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而按照规定,该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这种情况,应该在完成转让90日内办理清算。您虽然接管该企业时间不长,但作为税管员,在日常征管中没有发现企业申报中存在的问题,是不是也有责任呢?”我认真地给老王分析道。

  “你说的我也知道,我们的户管量人均好几百户,有的达到上千户,其中的一户出了一点问题在所难免,我保证以后更加注意,这次能否就批评教育算了?”老王似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红着脸,低声说道。

  “老王,组织都是严格对照党纪党规,召开党员大会认真讨论后共同作出的处分决定,这可不是能朝令夕改的。再者,处分的轻重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你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到错误。虽然是新岗位,但责任心和担当意识这根‘弦’是一刻都不能松,您能明白吗?”

  “是的,你说得对。先前我总是强调客观,为自己转业到岗不到3个月找借口,却忽视了问题的关键在于自己主观上陷入了认知的误区,没有紧跟从严治党的步伐,放松了责任担当的思想自觉。而且,我的工作中确实存在疏忽,企业申报后没有严格审核,导致税款差点就流失了。我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马上改。认真改!”老王目光坚定地看着我。

  做通了受处分对象的工作后,我们趁热打铁,到基层税务所开展了一场大讨论,使包括王某在内的税收管理员充分认识到“一案双查”对税务系统责任追究和权力制衡的重要性,真正达到认识清、思想通、心里服的良好效果。

  几个月之后,当我再次碰到老王时,欣喜地发现受处分后的他并没有意志消沉,而是精神焕发、充满干劲。

  “小丁啊,我现在都成了所里的业务骨干了,在欠税催缴中成功追缴欠税近200万元,特别是将一家拖欠税款15年且已停产8年企业的164.9万元欠税追缴入库,被省、市作为典型宣传报道。真的很感谢组织啊。要不是你们及时提醒教育我,我也不会有今天的进步。”

  “恭喜你啊,老王。以后您可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了。”看着老王能勇立新功,我打心眼里感到高兴。党员干部要多“红红脸”、“出出汗”,在“新陈代谢”中自我净化,排除错误思想和认识,维持健康积极的状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身肩责任,挑起重担,脚踏实地做好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我为老王高兴,更为我所从事的纪检工作感到自豪。(东西湖区地税局纪检委员 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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