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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启动区级交叉巡察13个区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12-06 16:26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11月30日至12月5日,我市全面启动区级交叉巡察工作,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西湖、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等13个区共组建39个巡察组同步进驻外区开展巡察,将对68家区直部门、街道等单位开展50天左右的驻点巡察。

  据市委巡察办介绍,在两轮区级交叉巡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在全市13个区开展区级交叉巡察,实现区级交叉巡察全覆盖。

  区级交叉巡察工作是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的有益探索,是破除熟人社会干扰的重要举措。本轮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市委巡察办负责顶层设计,按照人员统一由市委巡察办委派和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工作流程“三个不变”的原则,市区联动,立体推进,做到工作部署一致、时间安排一致、巡察要求一致。市委巡察办协调各区统一召开区委动员部署会、统一对外派巡察组和进驻巡察组进行“双培训”,统一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13个区在区内选调人员组建3个巡察组,每组6名成员,组长由正处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副处级干部担任,每个巡察组都包含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专业型干部,每组中至少有2人参加过巡察工作。

  市委巡察办将各区组建的巡察组委派到其他区,以“一托N”方式开展多向交叉巡察,破解“地方小、人头熟、巡不深、察不透”等巡察难题,鼓励巡察人员“当包公、唱黑脸”,深挖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

  近日来,39个交叉巡察组已向被巡察区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检察院、财政、审计等部门了解情况,重点掌握被巡察单位信访举报、违纪违法、选人用人、财务审计等方面信息。

  驻点巡察开始后,各交叉巡察组将突出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被巡察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2013年以来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和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巡察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微腐败”等贪腐问题和不正之风,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市区巡察工作的利剑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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