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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湖之声丨“新官不理旧账”须深入治理
发布时间:2022-03-15 08:46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在全省市县乡村集中换届圆满完成,广大党员干部以优良作风奋进新征程,努力打造“好正实优”省份的时刻,可谓正当其时。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新官理“旧账”本不该是一个问题,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少数领导干部却知而不行,人来政改、人去政息,被人们厌弃地称为“新官不理旧账”。这种饱受社会诟病的现象,不仅让身陷“旧账”中的群众、企业深受其害,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长此以往,必将败坏社会风气、疏离干群关系,进而给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负能量。

表面上看,“新官不理旧账”是行政区划调整、党委政府换届、机构改革以及相关主要负责人更替等多重原因导致,但本质上是政绩观存在偏差产生的。有的领导干部私心作祟,认为理“旧账”出力不讨好,是替前任“做嫁衣”,不愿担当。有的能力不足,怕困难,担心挤破“旧账”这个“脓包”会惹一身“麻烦”,不敢担当。

解决“新官不理旧账”,考验的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和政治勇气。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都应从“我”做起,坚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信念和追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保持耐心,坚守初心,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问题不解决绝不松手。

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纪检监察机关要果断亮剑,严肃查处“新官不理旧账”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任性甩锅”、推诿扯皮等“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中的相关责任人,要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为理由,故意造成“承诺不兑现”“合同不履行”等违约毁约问题,导致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要规范权力运行,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防止领导干部拍脑袋乱作为,给后任留下“烂摊子”。要健全制度规范,把“前半篇文章”与“后半篇文章”有机结合起来,找准领导干部“有权任性”的症结和要害,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强化责任考核,把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让理好“旧账”与位子、帽子挂钩。(邓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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