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hdi.gov.cn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关注 > 湖北 >
湖北:健全机制推动内部监督严之又严
发布时间:2020-06-16 09:0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湖北省随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强化日常监督。图为6月11日,该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干部正在对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进行审核复查。胡强 摄

  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全面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推动构建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以实际行动践行“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的要求,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清理门户 

  坚持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律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例外,始终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地清理害群之马。

  “去年以来,全省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66人,其中,处级以上39人。”这是6月11日记者从湖北省纪委监委获悉的一组数据。

  湖北省纪委监委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对违纪违法者从严从重惩处。“纪检监察干部对于自身要求必须标准更高、监督更严,对违纪违法的更要‘零容忍’。”湖北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针对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交往不慎,与问题官员、不法商人过从甚密,受到问题官员的拉拢腐蚀,甚至成为不法商人和问题官员的合伙“围猎”对象等情况,湖北省纪委监委从强化自我监督、严肃交往纪律着力,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交往划出“硬杠杠”,坚持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有信必办、有信必核。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害群之马,坚决清理门户。

  “我们统筹使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量,建立各级干部监督机构统一参与、协同作战的‘一体化’内部监督指挥协作机制,攥紧监督拳头,形成办案合力,推动问题线索核查质效不断提高。”湖北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说。

  对系统内违纪违法者不仅严厉查处,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效果。去年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委面向全系统印发22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通报,深刻剖析交往不慎的危害。

  “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市州纪委监委对所辖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挂牌督办一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健全内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惩治 

  围绕不同层级纪检监察干部和不同岗位主要风险点,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内控机制,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不准接受监督联系、巡视巡察单位及有关个人和审查调查对象及其亲属等相关人员的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土特产品……”如今,湖北省红安县纪检监察干部都带有这样内容的小卡片。这是红安县纪委监委根据“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制成的小卡片,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行为的“指南针”,要求全体干部随身携带、时刻警醒。

  近年来,湖北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大监督管理工作格局 淬炼过硬纪检监察队伍的意见》等文件,印发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对外交往“十一不得”纪律规定,不断强化自我监督。

  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积极行动,丰富拓展监督途径和手段。鄂州市纪委监委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登记报告、主要社会交往情况登记报告、重要日常行为记录报告三项制度,实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净化干部的“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南漳县纪委监委立足不同岗位对外交往的风险点,打出“组合拳”,出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八严禁”、纪检监察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长效机制。

  党组织监督约束不严,就会使干部缺乏“免疫力”,必须推进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湖北省坚持“五责分明”的监督责任体系,实行一把手亲自挂帅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负责人“一岗双责”、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纪委专职专责、纪检监察干部人人担当尽责;坚持管人、管权、管案、管事、管物“五管一体”,坚持教育、建制、管理、查核、处置“五措并举”,坚持完善日常与专门监督、内部与外部监督、人工与信息化科技化监督、八小时内外监督、上下级监督相结合的“五合联督”,构筑起严格、严明、严密的纪检监察大监督管理体系和工作格局,将有力的监督覆盖到纪检监察机关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

  目前,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立足各内设机构职责,围绕需要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等列出路线图、时间表,细化37条具体措施,为下阶段完善大监督管理格局的配套制度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严在日常、管在经常,常态化抓早抓小治“未病”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前移监督关口,强化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做到主动发现、化解、防范廉政风险。

  “首先,要净化朋友圈,把握好公与私的区别,保持亲清的政商关系。其次,要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少应酬,多看书……”前不久,宜城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一名业务骨干被群众匿名举报。虽然最终查否,但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曙东还是找到被举报人进行谈话提醒。

  “面对个别群众的错告,我一定保持思想上的警醒。今后在工作中更加注意方式方法和态度,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群众误会。”被约谈的干部也进行了自我批评。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样的例子在湖北纪检监察系统已经是常态。湖北省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监督是第一职责”的要义,有效践行“四种形态”,将干部监督管理融入到工作中、体现到生活中,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真正做到严在日常、管在经常。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随州市纪委监委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针对干部十二个方面的情况逐项登记,实事求是地反映建档对象落实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黄石市纪委监委实行内部巡查和外部监督同步发力,每年组织专班开展一次系统内作风巡查,每年要求审计、财政部门对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财务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去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纪检监察干部8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8人,批评教育26人,谈话提醒30人。

  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强化内部自我监督的同时,省监委注重引入外部监督的力量,聘请28名各界代表为特约监察员,围绕权力、责任,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对外交往开展监督,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本报记者 刘威)

版权所有: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2025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76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 邮编:430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