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hdi.gov.cn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关注 > 湖北 >
湖北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信访举报交办、督办、反馈 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07 10:06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图为赤壁市纪检监察干部向当地村民了解相关信访举报情况。(资料图片)

  “第七纪检监察室,你室承办的市纪委监委交办件将到期,现对你室进行预警提醒,请加大该信办理力度,按期办结。”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对承办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督办件的第七纪检监察室作出预警提醒。

  这是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督办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的一个做法。通过加强对交办件办理工作的全过程管控,督促承办部门倒排工期、销号管理,提高运转效率,信访举报交办件办理已经成为撬动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杠杆,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信办案水平大幅提升。

  2019年以来,湖北省坚持压实信访举报办理责任,精准受理、精准办理,强化交办、督办、反馈,一大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较好解决。1至11月,湖北省纪委监委共接收信访举报19711件,同比下降12.60%,其中检举控告类14117件,同比下降26.74%,全省信访举报呈“下沉回流”态势。

  “信访举报是观察掌握社情民意、分析政治生态的‘晴雨表’,是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源’。从一把手到班子成员,再到各个部室办,都要重视信访举报的办理,增强责任感。”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表示。

  湖北省始终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一把手办信”,压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该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坚持每件必阅,对要查报结果的每件必审,去年以来,共对3531件交办件进行了审核,形成强大带动力。该省还建立了“一把手调度”机制,各级纪委常委会把信访举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市级纪委书记至少每两月、县级纪委书记至少每月听取、调度一次信访举报工作。

  湖北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受理告知、调查核实、办理情况审核等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及归口管理、限时分流、研判处置等管理监督工作做细做实。“我们突出重点,采取集中办理一批民生领域信访举报件、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开展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清仓行动等举措,有效解决久拖缓办、质量不高等问题,最大限度消化存量,减少增量。”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你所反映的桂花泉镇东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某的问题,县纪委已经办理完毕。陈某因利用职权骗取、侵吞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及优亲厚友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我们反映的问题终于解决了,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们老百姓撑腰。”前不久,崇阳县纪委监委干部进行回访答复时,举报人兴奋地说。2019年,该县纪委监委针对信访积案和疑难信访举报问题,启动信访举报“动态清零”专项行动,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存量“清仓起底”。陈某违纪问题便是“动态清零”专项行动中得到有力处置的信访举报件之一。

  崇阳县的做法不是孤例,湖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建立健全重大部署‘清零’机制,对涉及扶贫、环保、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核,依纪依法处理。在助力脱贫攻坚中,建立查办信访举报件台账管理制度,逐件呈报,发函交办,做到件件有着落。”

  过去,信访举报受理过程不透明、办理结果反馈不及时,容易引发信访举报人猜疑,甚至导致同一信访举报事项重复、越级反映。而纪检监察机关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对信访举报件的处置信息不对称,各方配合不够,也难以形成监督合力。

  为破解这些顽疾,湖北省着力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出台了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承办部门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交办件转送件办理情况反馈三个办法,对反馈的主体、对象、程序、内容、时限、场所、纪律要求、成果运用等作出规定,信访举报的受理、办理、处置、反馈全流程形成闭环。

  “宜昌、黄石、孝感、随州、恩施等地探索出台信访举报问题集体反馈办法、诬告错告处理办法、匿名重复信访举报公开反馈公开复查办法等一批制度;十堰制定反馈工作流程图,明确信访举报、案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去年11月,湖北省对“三个反馈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时发现,各地执行中因地制宜,找到了落地见效的好方法。

  “为增强反馈的全面性、规范性、针对性,我们对受理的初次举报件严格落实‘三个100%’要求,即信访举报部门受理告知、承办部门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后与实名举报人见面、办结反馈三项指标均要达到100%。”该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还要加强对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托信访管理系统,对信访举报件的登记录入、分流转办、处置反馈进行轨迹追踪,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本报记者 刘威)

版权所有: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2025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76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 邮编:430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