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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集中轮训“关键少数” 加快形成新的战斗力
发布时间:2018-03-29 10:21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怎样做好讯(询)问笔录?”“监察立案的追诉时效如何定?”“零口供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如何收集?”“同步录音录像应该注意什么?”……连日来,在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轮训班上,学员们在课前踊跃提问、老师在课上授业解惑,课后讨论积极热烈,互学互鉴成为常态。

  为适应监察委员会成立和监察法颁布施行的新形势,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从2月下旬至3月下旬,湖北对17个市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及省属企业、高校纪委书记,省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负责人等业务骨干共计5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分批进行了集中轮训。

  培训内容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法律尤其是监察法(草案)、刑法和刑诉法等展开。要求参训学员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做到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通过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特别是法治思维能力、正确把握和运用政策的能力、善于指挥大要案等能力,做到善打大仗、敢打难仗、肯打苦仗、能打胜仗。

  “把政治性贯穿于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贯穿于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全过程。”湖北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转隶干部王爱民说,“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我们是政治工作者,首要的就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能力。”

  “我们既是执纪者,也是执法者。”省纪委监委第二案件审理室龚雄艳说,“工作中要把握好错与非错、罪与非罪的界限,实现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法法对接。”

  “培训内容很务实,专家和老师讲的知识点今天学了,明天就可以用上。”在集中轮训班上,不少纪检监察干部表示,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体制创新,是一个重大课题,更是一种激励,促使我们认识上要更清晰、政治上要更坚定、业务上要更精通。

  “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和党章党规党纪培训班之后,这次集中轮训各单位各层级的‘一把手’、‘负责人’、‘业务骨干’,旨在通过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层层传递,加快形成新的战斗力。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推进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学习培训,在全省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的热潮。”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吴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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