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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启动十一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08 09:22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带头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的问题,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从思想深处查找问题原因,做到既抓当前、又谋长远。”3月4日上午,在青山区十一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部署会暨巡察组进驻动员会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纷纷表态。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高质量推进区委巡察全覆盖,青山区召开十一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宣布第十一轮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区委巡察组组长对3个区管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实现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是党章规定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硬性任务。截至目前,经过1至10轮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十一届青山区委76家区管党组织已完成巡察73家,全覆盖率96%,本轮对其余3家党组织开展巡察,是十一届青山区委巡察全覆盖的收官之战。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本轮区级巡察从3月上旬开始,驻点时间30天左右。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组成1个巡察组,对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山分局党组、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党组、区生态城市绿色发展中心党组开展巡察工作。

“实现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贯彻落实巡察工作方针,要突出行业特点、突出职责职能、突出‘四个落实’监督内容、突出实事求是、客观精准,要紧盯各单位在资产监管、项目审批、土地储备、资金使用、业务经营等方面存在风险点,要重点关注被巡察单位履行筹划、组织、推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和责任的情况,要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四个落实’作为监督内容,不断提升新时代政治巡察监督质效。”青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胡耀新提出明确要求。

目前,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巡察工作正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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