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新洲区召开2016年巡察工作动员会,对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资源密集、涉及民生、项目较多的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作为首轮被巡察单位。
新洲区委将巡察作为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多次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形成巡察合力。成立领导小组和巡察办公室,明确巡察办为区委正处级工作部门,人员编制6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设综合科和督查科,建立巡察组长库5人、副组长库9人、专业人才库24人。首轮巡察由2个巡察组承担,会后进驻2家被巡察单位。
据悉,此次专项巡察主要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开展,强化问题整改,加强成果运用。巡察明确要求要严明巡察纪律,特别是严明保密纪律、工作纪律等纪律要求,对疏于职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等情形,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对被巡察单位支持配合不力,弄虚作假,影响工作开展,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新洲区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