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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集中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24 17:54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2日,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医保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进行动员部署,对整改目标、任务和阶段性整改工作安排进行了明确。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4个工作组,形成了局党组书记统筹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推进、相关处室具体承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三是积极推进整改。将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分解,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多次召开局党组会、专班会议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开展经常性调度,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四是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查漏补缺、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督办,实行“台账式”“销号式”管理,高效高质完成整改工作。采取纠正问题具体措施46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3次,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10个,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10人。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待遇保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我市2023年年底前出台了新的门诊慢特病政策,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增的9类病种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加快促进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支持共保体做好产品设计,加快上线实施,提高重特大疾病、罕见病等保障水平,减轻城乡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2.关于筹资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梳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加强各项政策间衔接的分析与设计,科学论证筹资与待遇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筹资运行机制、构建科学完善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提供支撑。二是对大病保险筹资和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动态筹资机制的方案,2024年可实现大病保险动态筹资。三是分步实施提升全市医疗救助统筹层级工作,按全省统一部署,推动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保统筹层次相协调。

3.关于医保支付改革推进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我市医保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提前实现“四个全面覆盖”。二是积极推进日间手术医保支付改革,开展对试点医疗机构的调研,加强对日间手术医保支付相关情况的分析,全面了解并积极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三是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并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术式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扩大日间手术医保支付术式及医疗机构范围,将172个术式纳入日间手术医保支付。

4.关于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完善带量采购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二是将医疗机构执行集中带量采购有关规定纳入医保协议及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督促医疗机构提高集中带量采购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及时完成调控工作。

5.关于制度笼子扎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疗保险稽核专项学习培训,梳理我市医保稽核的工作内容、职责、稽核方式、实施步骤、结果运用等环节。二是结合《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根据规范性文件规定,经过专家论证、廉政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司法部门审定等流程后,制定武汉市相关的医疗保险稽核办法。三是联合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1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四是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并起草了《武汉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待国家、省医保局监管信用管理办法出台后印发实施。

6.关于监督检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印发了《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建立“两单一库”,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层级等,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质效,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努力打造公平透明的医药市场环境。

7.关于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区局行政执法工作督查督办,并通过行政检查工作实践促进区局执法能力提升,2023年,各区行政处罚案件34起,较2022年增加了30起,推动了各市各区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充分发挥市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开展重大案件会商研判,邀请公安提前介入,深挖欺诈骗保案件线索,严厉打击查处欺诈骗保行为。三是联合检察院、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等专项整治,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共2.66亿元,实施行政处罚34件,移送公安机关20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53家,移送卫健、市场监管部门405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67起。

8.关于举报奖励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废止《武汉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执行《湖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提高了举报奖励标准。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三是按照《湖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细化举报奖励兑现流程,及时办理奖励兑现。四是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公开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形成有效震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9.关于协调推动机构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座谈交流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改革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初步改革意见。二是全面梳理医保经办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理清市、区经办机构职责边界,做好经办机构改革落实预案。三是按照市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医保经办机构改革推进步伐,尽快推动机构改革任务落实。

10.关于协同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汇报,经国家、省医保局批复同意,已开始建设医保数据武汉专区。二是建设武汉医保数据资源池,按照“最小必须”原则授权业务部门进行分析使用。

11.关于患者购药困难问题化解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研分析,通过全面了解全市门慢药店管理的现状,收集整理各地门诊慢特病药店相关政策,梳理出我市门慢药店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开展了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试点工作,分两批扩大了试点范围,使我市承担门诊慢特病医疗服务的零售药店扩展到29家,实现了门诊慢特病医疗服务定点零售药店全市全覆盖,进一步方便了参保患者复诊购药,提高了医保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

12.关于“网络信息安全风险隐患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数据外泄风险的问题,对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及时处置,并责成经办机构进行深入调查。二是组织安全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开发两定机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升级系统,智能处理网络安全问题,推进两定机构部署安全网关,防范违规接入行为。

13.关于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细化,将责任分解至领导班子成员。二是根据局领导分工和岗位调整情况,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三是严格实行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事项均通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四是将积极开展党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纳入党建责任清单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事项,夯实责任,推动落实。

1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到立行立改。组织开展学习,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单位)准确把握各类廉政风险的研判标准、表现形式、风险等级,提升风险研判的准确性、针对性、时效性。二是做好全面排查。对包括购买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临时组建的工作专班在内的全部人员开展排查,确保岗位全覆盖、职责全覆盖、人员全覆盖。三是做好全面分析。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逐项进行充分分析和研判,形成了风险研判分析报告。四是做好防控工作。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逐项逐条落实到位。

15.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印发相关文件资料,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政策规定学习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填报工作质量。二是局党组会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全面精准掌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规定。

16.关于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2023年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明确排名末位处理方式。二是严格实行考核日常管理,按月对各部门(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督办,年底举办拼搏赶超擂台赛,通过公开晒成绩、评实绩,确保考核程序公平公正、规范严格。三是由局领导同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向谈话对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17.关于借用第三方人员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心城区各经办部门借用人员情况进行了排查统计。二是建立借用人员管理工作机制,采取规范经办管理流程、强化廉洁纪律教育、严格考勤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三是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借用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借用人员管理。

18.关于行政执法不严、该立案未立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冒用死亡人员门重待遇违规案件的办理工作全面复盘,查找问题症结,明确整改内容。二是制定行政检查、举报投诉等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工作启动、检查、处理、结案、归档等流程的闭环管理。三是开展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建设,加快建立与检察、公安、财政、卫健、市场监管、民政、审计、政务等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和比对机制,从源头上堵截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组织医保执法人员对《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熟练掌握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规程,严格程序,规范执法。五是联合法制部门每年组织对各区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指导各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各区医保局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六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19.关于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医保中心对照《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合同管理制度》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加强对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严把合同合法性审查关。二是市医保中心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时进行修订,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工作培训,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合同签订人员按照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合同管理人员严格落实监督、审核责任,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关于非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确定供应商。二是加强采购人员培训,定期组织采购人员对采购文件进行学习,增强采购规范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全流程监督。严格落实采购及财务管理等配套规章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2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对局官网网站内容表述进行全面自查,对表述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二是强化日常检查,定期组织对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完善市医保局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做好发布内容的审核。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领导班子针对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剖析及整改。五是医保中心增配党务工作干部,开展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党务工作水平。六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22.关于部分经办窗口工作人员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双评议好差评专题会,强化跟踪办件,安排专人专岗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和双评议的工作,及时办结反馈各类诉求工单,杜绝出现超期、内容错误等问题。二是加强服务意识培养和业务技能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服务和医保业务经办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对购买服务人员的管理,与第三方用人单位协同推动,齐抓共管。

23.关于理论武装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及时跟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联系医保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充分研究,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医保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全面梳理补学内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等内容进行了学习讨论。三是制发《中共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中心组学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4.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制定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了《市医疗保障局议事与决策规则》。二是抓好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议题确定、议题准备、审议表决等各项规定程序,保障议事决策制度规范执行,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抓好议事决策事项督办。对局党组(办公)会议研究事项,定期开展督查督办、任务销号和梳理汇总,推动各项决策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对本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报告市局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部门党员干部作出的组织处理及党纪政纪处分情况。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武汉市市管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和《武汉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市医保局党组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分别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坚增进团结、互帮互助的目的。三是认真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支部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6.关于专业型干部比较紧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干部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统计,进一步明确干部队伍调整配备方向,持续加强优化专业型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二是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紧扣医保工作发展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切实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对干部队伍专业能力素养的提升作用。

2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支部主题党日要求各支部利用共产党员网等学习平台,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什么是“三会一课”、党支部“三会一课”的任务、要求是什么等,不断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强化党员意识。二是立行立改,认真补学。相关党支部对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中未按要求进行学习讨论的内容进行补学,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并做好学习记录。

28.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机关及局属单位40名同志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武汉市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等党规党纪相关理论知识,发放《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强督导,确保整改成效。对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回头看”,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督促相关党支部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深入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9.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强党务法规学习。二是开展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党务工作水平。三是结合党支部换届,选准配强支部班子。

30.关于干部队伍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干部担当作为专题培训,进一步改进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干部工作作风,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选派干部到街道、社区、乡村和上级机关等地挂职锻炼、实践历练、岗位训练,增强干部服务基层、做好服务民生保障工作的能力。三是制定《市医保局2023年度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深入查找干部存在的不愿为、不会为、假作为等问题。四是建立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和分析研判,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三、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打算

市医保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办和第二巡察组的工作要求,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切实发挥直击病灶治顽疾,精准发力促发展作用,以改促治、以改见效,为新时期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一)以巡察整改筑忠诚,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更加深入、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三力”,做到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政治定力更加牢固、政治方向更加明确,进一步提升局领导班子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团结和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理直气壮讲忠诚,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推动医保改革发展凝聚强大力量,提供坚强保证。

(二)以巡察整改夯责任,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扛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激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及“三不腐”一体推进,锻造一支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的过硬医保干部队伍。

(三)以巡察整改强机制,进一步做到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举一反三剖析深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体制机制入手,从抓长效管长远着眼,把完善制度、强化机制作为重点抓紧抓实,达到强基固本目的。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始终保持责任不松、力度不弱、干劲不减,将整改成果运用于医保工作发展全方位、各领域,真正做到惠及人民,服务发展。

(四)以巡察整改添动力,进一步促进工作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抓发展和抓稳定“两手硬”,不断提升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推进医保领域改革,持续完善医保待遇保障机制,严管规范医药服务管理,巩固提升基金监管效能,全力推动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医保民生问题,奋力谱写新时期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果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698287;电子邮箱:1120419841@qq.com;邮编:430021;邮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3号。

中共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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