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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首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171个占比96.6%
发布时间:2017-07-25 15:58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今年3月,江岸区委首轮巡察问题反馈后,区委巡察办把加强问题整改作为提高巡察震慑力的重中之重,着力抓好整改前、中、后三个阶段,督促3家被巡察单位真改实改。目前,首轮巡察反馈的177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171个,占比96.6%,剩余6个问题的整改正在稳步推进。

  整改前强化标准制定,确保有据可依。区委巡察办按照“正面回应、事要解决、健全制度、服务长远”的原则,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的类别领域,从党的领导、基层组织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等七方面问题,确定具体整改标准,将此标准作为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指南与整改是否到位的依据,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销号、不了结。

  整改中强化督办指导,确保按期推进。实行专人对接。区委巡察办3名干部分别联系1家被巡察单位,通过查阅整改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跟踪掌握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度,指导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实行定期报告。要求被巡察单位每月至少向区委巡察办报告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区委巡察办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改工作方向正确、措施有力。实行预警提醒。对整改推动乏力、进展缓慢的被巡察单位,早打招呼、早提醒,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压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夯实整改举措,确保整改过程落到实处。

  整改后强化成果验收,确保评价科学。探索运用“一评一测”方式,检测整改成果是否有实效。“一评”指邀请职能部门现场点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首轮巡察问题整改促进会,安排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专业领域,根据3家单位提供的整改情况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逐一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进行核实认定。“一测”指组织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围绕知晓率、满意率、到位率等五方面制定测评表,分别到3家被巡察单位召开测评大会,对本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要求被整改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整改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力争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并形成江岸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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