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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7-18 16:40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初至12月底,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17年3月6日向市交通运输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市交通运输委党组充分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强化“四个意识”、讲政治讲规矩的具体体现,是交通运输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机遇,是全面深化交通运输系统改革、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发展的重大契机,是向市委和全系统干部职工作出的政治承诺,必须确保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整改决心。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坚持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从政治上看问题、找根源、定举措,高标准、高质量谋划、部署和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书记、主任余世平连夜主持召开党组会,统一思想认识,具体研究部署整改工作。3月9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3月10日,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切实把全委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3月17日,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联系分工职责,把自己摆进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凝聚整改合力。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担当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市管局级干部任副组长,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员参与。下设核查和整改两个工作专班,由派驻纪检组长、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建立整改任务、问题、措施和责任“四个”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制定121条整改措施,每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相应成立整改工作专班,针对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全委上下形成主动领责、各负其责、联动尽责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过程督导,逐项整改销号。加强整改全过程督导。建立整改工作督办制度,明确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办、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联络员,分头跟踪推进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和销号制度,确保整改任务件件得到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定期研判制度,每周碰头会商、报告整改进展,先后7次召开整改专班分析研判会、2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措施,保证巡察整改工作扎实高效。

  (四)聚焦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聚焦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先后组织开展企业移交专项治理,实现委属单位所办企业完全脱钩;开展出租车行业问题系统治理,推动行业改革转型发展;开展财务大检查,规范全系统财务报销管理;实施支部规范化建设工程,着力抓好基层打牢党建基础;开展办公用房“再清理”,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开展信访举报件办理“回头看”,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两抓两学”活动,着力转变机关作风,奋力拼搏赶超,抓基层抓基础、学法规学业务,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五)注重举一反三,抓好制度建设。坚持“治标”与“治本”同发力、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先后修订机关财务报销审批、行业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经费、养建补助资金、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7个资金管理制度;出台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沟通、借用工作人员管理等2个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支部基本制度规范以及改进纪检(监察)小组工作等5个管党治党制度,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六)借势深化改革,推动行业转型。深刻反思行业体制僵化、改革转型滞后的积弊,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路径图、任务书、时间表,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下放行政权力,同步谋划推进基层站所下放、市区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组建以及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推动行业整体改革转型发展。目前委属单位事企分离、企业移交工作已基本完成;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基层站所下放方案、市级综合执法督察机构组建方案等初步形成,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改彻底、改到位 

  坚持奔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改,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松手。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出租车司机多次群访、越级上访,至今没有拿出切实可行办法”的问题。一是在全系统抽调20人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行业问题调查研究,组织赴杭州、温州、郑州、长沙、南京等地学习考察,初步形成了解决出租车行业问题方案。二是全力推进网约车政策落地。4月14日召开新闻通气会,4月15日起正式实施《网络预约出租气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目前,已受理神州专车、首汽约车等5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神州专车、首汽约车已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初审通过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3000余人,发放网约车从业资格证300多人。三是组织机关、委属单位局、处级干部开展“百名局(处)级干部包保出租车行业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包保化解349件信访积案。四是按照“调减一批、规范一批、协商一批”的原则,督促企业清退不合理收费4000余万元。推动下调出租车承包费用,减轻驾驶员经济负担。五是主动与上访驾驶员结对子、交朋友,携手开展“五个100”专项活动,为驾驶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端午节前,组织300名驾驶员开展“观长江主轴,感受城市魅力”活动,联合爱心企业开展“爱心传递,关爱驾驶员在行动”系列活动。在《长江日报》等新闻媒体开展“日行一善”宣传活动,已连续报道47名优秀驾驶员的事迹,弘扬行业正气。

  2.针对“群众举报执法不公、权力寻租、不作为等问题投诉屡见不鲜,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2013年至2016年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回头看”。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反映比较集中的出租车行业信访件纳入信访积案同步化解。二是统筹开展“两抓两学”主题活动。坚持以“日推送、周说法、月讲座、季擂台、半年论坛”系列主题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抓基层、抓基础,学法规、学业务”主题活动。3月份以来,共推送64个微讲堂、14个典型案例、3个讲座。正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我为武汉交通运输发展献一策”活动。三是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结合省市作风建设“五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全市机关处室、基层站所“双评议”活动,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财务管理违规问题”、“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基层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交通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组织2个机关处室和7个行业管理单位参加评议活动。同时,在行业管理单位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改进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方式。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制定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6月底将集中分3批举办培训班,对各区交通行政执法骨干、新进执法人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实操、执法文书制作等实务培训,提高行业执法水平。

  3.针对“信访投诉出租车公司违规经营、议价拒载多,出租车行业管理松懈、服务不优”的问题。一是开展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从4月1日起集中开展出租汽车企业经营合同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法制教育宣传、关爱驾驶员、企业大接访、服务质量提升等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企业自查自纠。二是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举办法制培训班60余期,培训驾驶员及管理人员5500余人次。持续开展“双提升”工程,出台《行业文明创建“一公开、三纳入”常态化意见》、《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定期向社会公布服务质量和信誉考核测评结果。三是加强出租车管理部门作风建设。将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加大巡察监督力度,督促客管处压实包保责任。3月份以来先后14次组织对“三站一场”出租车运营、管理情况进行巡察。

  4.针对“物流机构人员配置不能适应物流发展工作需要,影响物流事业发展”的问题。一是对市物流局现有37名工作人员,按照优化结构、人岗相适原则,调整完善了综合办公室、规划办公室、招商办公室、信息科技办公室等内设处室人员配置。二是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物流局统筹全市物流产业发展的职能作用,凝神聚力做好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控制性详规等专项规划,协调物流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三是加强联系沟通,争取编制、财政、人事等部门支持,力争尽早纳入财政预算“上线”单位。同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年内启动“九定”工作。四是加大物流专业人才引进力度。

  5.针对“交委与运管、港航、公路、客管机构之间仍然职责不清,管养不分、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等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事企分离。截至4月底,委属7家单位所办13家企业资产、人员和党组织关系已分别整体移交新港投集团、交投集团,基本实现企业脱钩。二是统筹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意见、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编制方案已初步形成,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三是统筹考虑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力争年内启动事业单位“九定”工作。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6.针对“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了对机关和委属单位58个在职党支部“支部主题党日”情况的全面检查,督促6个党支部进行了限期整改。二是出台《支部建设基本制度规范》,对“三会一课”召开时间、会议内容等作出硬性要求。三是制定专项《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落实“三会一课”情况每月考评,考评结果直接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7.针对“党支部理论学习、党章学习和党课走形式的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程,明确配强支部书记、优化组织设置、完善活动场所、严格组织生活、强化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党费收缴和管理、探索党员“政治生日”、严肃组织生活会、实施党内关怀激励、规范基础台账等支部建设的10大工程,20项举措,召开专题现场会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二是将基层党支部学习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评体系,对全委58个在职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三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实行年度学习计划一次性安排、每月学习方案备案管理,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四是固化领导干部“七一”讲党课制度。结合基层联系点制度,统筹组织安排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七一”前后到基层对口联系单位讲一次主题党课,在所在支部讲一次党课。

  8.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党组没有常抓长抓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全委干部队伍思想状况进行全面分析,部署开展全委干部队伍思想大调研大访谈活动,由8名委领导带队对13家委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思想政治工作调研。二是修订完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细化会议流程和要求,推动组织生活会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探索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认真梳理核查党员入党时间,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台账,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为665名党员制作《党员政治生日卡》,赠送一本党建方面的学习书籍,拟于“七一”集中举行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四是在基层党支部中全面推广“五必谈”制度,即党员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必谈、党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必谈、党员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党员与其他同志出现较大矛盾时必谈、党员入职或离职退休时必谈。五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六是加大考核权重,从严考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9.针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建方面政策规定掌握不熟”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全委支部书记基本信息收集,建立完善全委党组织架构图,建立基层党支部书记基本信息台账。二是出台支部书记管理制度规范,对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选拔任用方式、任期、教育培训以及谈心谈话制度、责任清单管理、重大事项报告、“一定双评”等八个方面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三是积极推行“一肩挑”。经过调整,全委58个在职党支部中有43个党支部实现“一肩挑”,占比74%,独立单位党支部将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度统筹考虑。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去年底,举办2期专题培训班,对116名委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党建知识轮训。4月份,又选派了5名委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赴复旦大学集训。6月12日至16日组织全委党支部书记集中开展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学习培训,落实支部书记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6学时要求。五是建立以支部建设为核心的“一定双评”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议机制,督促委属单位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点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对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监管。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机制,每年底组织开展抓党建工作述职,接受考核评议。及时调整评议不合格的党组织负责人。

  10.针对“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基本知识掌握不够”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报告会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专题研讨。二是3月份,组织对新颁布实施的《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五部党内法规重点内容梳理,编印《党内新法规应知应会200题》学习手册,全系统党员干部人手一册。三是4月下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组织203名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法规知识闭卷测试,平均成绩93.04分,合格率100%。结合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开展五部党内新法规学习测试,不断深化学习。四是5月22日,按照派驻纪检组通知要求,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局级领导干部进行《党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五是5月25至26日,举办全委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和支部纪检委员专题培训班,对全委77名纪检监察干部、纪检委员进行党内法规知识辅导,并集中进行党规知识测试。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1.针对“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范围过窄”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第一种形态谈话实施办法》,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组织提醒、履责约谈、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四种形式谈话以及实施主体、适用情形、谈话对象、程序规定等作出明确的制度规定。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第一种形态”谈话实施责任主体、信息通报汇总、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三是坚持党组书记带头谈、分管领导结合分工谈、巡察整改集中谈,切实加大干部谈心谈话力度。2016年以来,全委各级党组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123人次,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四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对发现的问题主动查处,该问责的问责、该动纪的动纪、该移送的移送。五是系统剖析近年来港航、公路、客管等行业单位发生的腐败案件,6月份将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

  (四)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2.针对“委属部分单位在下属企业报销、摊派费用,侵占基层群众利益”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将所报销、摊派资金如数退还企业,其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由派驻纪检组并案调查。

  13.针对“2015年7月以来,全委系统财务报销仍然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一是从3月份开始,组织委属各单位对2013年以来预算执行、财务开支、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负债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开展对2015年7月以来财务报销情况的重点核查。二是进一步规范消耗品采购程序、采购清单和采购渠道。

  14.针对“个别委属单位组织工会活动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劳保用品”的问题。已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费用予以清退整改,并制定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从严规范职工文体活动开支。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由派驻纪检组并案调查。

  15.针对“部分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存在少报或填报不实”的问题。存在少报或填报不实情况的干部,均同期按照相关规定作出了相应处理。为切实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市交委党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培训。3月28日,举办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报告会暨干部政策培训班,组织全委120余名干部参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培训。并于4月份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开展了“两项法规”学习。二是结合2017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安排专人具体指导处级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三是将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标准,坚持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严格对照新出台的个人事项报告“两项法规”进行核实和处理。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6.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对照相关案情发生时间和单位领导班子分工,实行问责追究,给予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

  17.针对“违规提拔干部”的问题。撤销1名正处级干部提拔任职决定,按副处级职务安排。实行问责追究,责令2名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六)在其他方面 

  18.针对“国有资产投资监管不力”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对绿乔园林、苏力广告传媒两家企业的资产核查。其中武汉绿乔园林有限公司注册以来未开展任何业务,已退还注册资金;武汉苏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经营并于2016年实现盈利。两家企业已同步移交新港投集团。

  19.针对“部分委属事业单位干部在下属企业兼职”的问题。经清理核实,涉及兼职干部已作全面清理,部分干部因法律关系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涉及兼职取酬已作清退,其相关责任追究由派驻纪检组并案调查。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交通运输事业转型发展 

  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仍然任重道远,一些深层次矛盾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市交通运输委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见效,推动交通运输事业提档升级。

  (一)始终坚定“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方向,把牢巡察整改政治要求,将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向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在武汉交通运输系统全面落实,净化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健全完善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责任环环相扣、压力层层传导的责任体系,推动从严治党与交通运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检查,深入整治交通行业“新衙门作风”,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充分运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四)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动摇,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既注重选拔“狮子型”干部,又关心关注默默无闻“老黄牛型”干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断加大干部提醒、函询、诫勉谈话力度,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信息沟通,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五)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转型发展。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逐步解决或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着眼交通运输行业长远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破除制约交通事业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突破,真正以市委巡察整改推动行业改革转型,以改革转型推动全行业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奋力实现拼搏赶超,为建设“三化”大武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贡献力量和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7-68820023;邮政信箱: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47号,邮编430015;电子信箱whjtxczg@126.com。

  中共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组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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