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hdi.gov.cn
 当前位置:首页 > 巡察工作 > 回访督查 >
中共武汉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办)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7-18 15:50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11月初至12月底,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3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民政局正式传达了《关于对市民政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民政局党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此次巡察整改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不折不扣完成好整改任务。同时,剖析原因、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截至5月31日,整改清单所列5个方面23项任务已完成和基本完成20项,干部年龄结构老化问题也正在从储备、调整、使用等多方面积极推进整改,社会福利大楼竣工验收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责 

  3月7日,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大会上,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意见和要求,市民政局党组表示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两个多月来,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生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以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为新起点,全面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统一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上来,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着力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担当,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新任党组书记、局长李国汉同志一到任,就相继两次在局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情况,全面担起整改工作主责。3月25日,研究制定了《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23个问题分解为30个具体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分管处室(单位)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好自己领域的“关口”,担起分管工作的整改主责。

  3月30日,局党组召开全局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以局党组文件形式将整改方案印发局系统各单位,把整改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迅速全面推开整改工作。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巡察整改落地生根 

  两个多月来,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寻根溯源,举一反三,狠抓落实,聚焦制度建设,强化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成立了市民政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查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汉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对照整改清单,逐项狠抓落实,及时对重点、难点整改问题进行督办检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4月7日,局党组召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准则》《条例》,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对巡察发现的“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整改责任。

  局党组表示,要充分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勇于正视存在的问题,拿出破解问题的有效办法,增强干部职工信心,提振队伍精神面貌;不回避、不躲避,逐条制定解决措施,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把整改成效落实到工作实践、制度措施和群众评价中,以巡察整改的切实成效,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对照整改 

  (一)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着力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1、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党组职责,切实担负起政治领导责任,聚精会神议大事、抓大事、谋大局,精准推进党的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把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在工作改进、事业发展、民生改善上,以巡察整改的推力,深化民政为民服务的各项改革。

  二是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了《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集中学习方案》,以“四个意识”为引领,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集中研讨、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建设。

  三是拼搏赶超,实现履职尽责管理“全覆盖”。结合年度市级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和从严治党目标,第一时间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民政中心工作进行分解,建立了履职尽责项目清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逐一填写,实现了履职尽责管理“全覆盖”,同时加强督办落实,实行季度考核、年度考评,调动干部拼搏赶超。5月18日,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拼搏赶超大会,交流了江汉区、武昌区抓绩效目标、化解积案等工作的先进经验,全面调度各项民政工作目标的落实、落地、落细工作。

  2、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 

  一是制发了市民政局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纪检工作要点,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利用每月“周四主题党日”专题教育,将“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纳入到局系统224个党支部学习教育中。

  二是制定了《市民政局系统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重点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新提拔干部廉政谈话、落实“两个责任”书记谈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以及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创建等活动。

  三是制定了《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中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文山会海现象没有完全杜绝、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需要加强、内部纪检组织人员力量不够充实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

  四是制定了《2017年市民政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具体任务层层传导、压实到局系统各单位。

  3、着力抓好惠民政策精准落实 

  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运用大数据比对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民政工作效能,把中央的惠民政策精准落实到每一名困难群众,以卓有成效的民政工作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一是改进高龄津贴发放,结合办理政府十件实事,制定了高龄津贴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3月8日召开全市老龄业务工作会,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区;在武昌区积玉桥街试点,运行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一季度试点发放高龄津贴2346人、74.31万元),完善高龄津贴发放的闭环运行;起草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证办理和高龄津贴发放的通知》和《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正在征求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

  二是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局直殡仪馆使用统一的殡仪服务合同,统一服务项目名称、收费标准,科学合理设置群众需求的殡葬服务项目,将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殡葬服务分开,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分类,并在人流量大的公共服务场所公示服务项目及收标准费,做到服务收费公开透明。继续实行主要殡葬用品公开招标,进一步规范殡葬用品采购销售,控制采购价,合理确定销售价。

  三是大幅提高农村低保水平,积极会同市财政局拟定城乡低保对象提标方案,4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提标方案。5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360元/人•月提高至500元/人•月,超过我市2016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40%,达到了省民政厅规定标准。

  4、提振民政干部担当作为精神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狠抓“红色引擎工程”在民政系统的落实。通过“主题党日”、专题党课、支部讨论、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提士气、转作风。5月12日,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员干部,到黄陂区新四军五师旧址开展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接受党性教育,学习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工作热情。

  二是认真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岗位调整、工作生活遭遇重大挫折、发现苗头问题、干部主动约谈“四必谈”,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动态,强化“拼搏赶超”精神,提升民政党员干部履职为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是加强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干部交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组织开展了健康体检,落实了带薪年休假制度,筹备成立局青年学习小组,开展读书研讨等活动,进一步调动起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5月27日,在全市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公务员廉政教育宣传活动中,我局推荐的江汉区民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频捷作为民政战线的代表,以“务实笃行、服务民生当先锋”为题,在启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5、着力加强军休系统党的建设 

  一是聚焦市军休办党委职能缺失、重大决策以主任办公会代替等突出问题,狠抓制度建设,制定了《军休工作规章制度汇编》,进一步明确了党委职能职责,完善重大决策程序,严格依照制度规定管人、管事、用权,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合规合法。今年第一季度,派驻纪检组对军休系统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局财务部门正着手对24个军休服务单位主要领导开展任职期间经责审计。

  二是加快推进军休系统改革,根据2016年12月市编委批准的市军休单位“九定”方案,正在抓紧完成24个各军休中心(所)整合为8个军休中心,落实8个军休中心的办公选址和机构成立工作。按照“五好干部”标准,选拔、调整一批年富力强、担当有为的领导干部,配齐各军休中心领导班子,充实和调整人员配置。

  6、着力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确保党组议事决策依法合规 

  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党委)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范围,实行议事清单目录管理,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将正式向市委报备。

  二是修订完善局经费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每年局系统部门预算、福彩公益金收支计划上报局党组会审议决定,2017年部门预算、福彩公益金收支计划已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根据《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武民发[2017]5号)要求,由局财务部门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7位局直单位离任领导开展了经责审计。

  (二)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局系统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5月4日,分管局领导带领局机关党委(纪委)工作人员,“走出去”学习洪山区财政局抓机关党建的先进经验,就有效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一岗双责”的制度措施,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工作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党组成员“一岗双责”、从严抓机关党建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注重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下发了《关于在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检查,落实支部书记责任制。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采取“周周送”清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内容”的方式,加强学习过程监督。立行立改,迅速更新了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两学一做”专栏内容,将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2017年局党建工作要点,周四“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情况简报,以及重大节点的宣传教育、机关党建文化等内容上传至网站专栏。今年以来,先后组织9名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开展的机关大讲堂、道德讲堂、课题超市微讲堂等活动,组织5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工委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组织开展《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对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知识测试,防止“灯下黑”。

  2、着力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夯实党的工作根基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2016年11月,局直属机关党委完成换届后,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制定换届整改方案,机关未按期换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6月底前配齐社会福利院等3个单位党组织书记。依照党章规定,对不按时缴纳党费的少数党员进行处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支部组织建设,规范组织生活。明确支部委员职责分工,支部学习记录和开展活动由组织委员具体负责;财务处支部按要求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针对支部记录不规范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负责记录的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加强监督检查,支部与支部个人的学习记录本,由支部书记不定时抽查。

  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力量。认真落实《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市直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的意见》精神,选优配强机关党委工作人员,明确1名正处级干部担任专职副书记,配备专职党务干部5人,从事党建工作4人。结合派驻纪检机构改革,明确了1名处级干部担任机关党委纪委书记,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党的群众路线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下发了局领导年度调研计划,建立了下基层调研登记制度,局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40天,其中到每个分管二级单位不少于3次,到区民政部门、街道、社区不少于10次,并将实际落实情况作为局领导年终述职的必备内容。

  二是结合开展“双万双联”活动,局班子成员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每人都落实了1家对口联系企业和1户困难群众家庭,每人建立1个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至少开展1次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更多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帮助困难群众、基层单位排忧解难。

  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访贫问苦活动,按照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双万双联等活动要求,每位局党组成员实地走访慰问了“三无”、“五保”、孤儿、低保、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平均不少于3户,了解百姓疾苦,加深对服务对象的感情。

  四是认真落实接访制度,局领导亲自接待上访群众,通过面对面接访,了解群众呼声和诉求,局班子成员每年接访总数将不少于100人次。继续开展民政政策理论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局领导每年列出重点调研课题,由对口处室配合,通过调研形成正式报告,参加民政部、省民政厅调研成果评选,以成果评选牵引调研活动的深入开展。

  4、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纠正机关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5月19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文山会海、照抄照转”、“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两个专项治理工作,审议通过了局两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治理工作专班,明确了治理目标、范围、重点任务和分工,要求全局系统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坚决纠正文山会海、工作不实等不良作风,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查处问责。

  二是加强对机关干部教育,进一步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意愿,多为基层着想,少为基层添难,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尽量减轻基层负担。需要基层落实的工作,主动下基层检查督导,收集掌握情况。凡给二级单位下发通知,必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各处室不得自行其是。建立和养成平时掌握工作情况,留存信息资料的制度和习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并不断更新。运用信息化手段,收集保存信息资料,让数据多跑路,基层少跑腿。

  三是对机关借调局属单位工作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了机关借调人员和外借人员台账,进一步强化了借调人员管理硬约束。2016年局机关借调的25名工作人员,已清退11人,有4人计划在8月底前清退到位。同时严格审批管理,对开展专项工作确需借用人员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借调。

  (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1、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是坚持“严”字当头,把从严执纪意识教育作为党组、党委、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支持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和直属机关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及时研究纪检组和直属机关纪委提出的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军休系统体制调整,及时配齐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干部。集中开展了“强化从严执纪意识,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召开了2次机关纪委会,进一步完善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督促任务落实。

  二是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制度,5月9日局直属机关党委会专题研究了《关于市民政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案件的通报办法》,5月19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通报办法,已印发实施。局机关纪委积极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对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党员干部进行谈话30余人次,咬耳扯袖,警示教育,较好地履行了监督执纪职责。

  三是加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结合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和履职尽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综合性考核,健全落实了分管局领导与局属单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引导各单位领导干部凝心聚力、担当有为。根据各单位班子建设实际,及时选优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提升领导班子战斗力。针对市救助管理站等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调整了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人,充实了领导班子,对能力不强的领导干部加强教育培训,对不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2、严格日常管理,为党员干部树起“高压线”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派遣、一车一卡定向加油、经费由管理部门统一核报等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2015年,局机关集中清退了借用的二级单位车辆,2016年4月车改后再次进行了清理。目前,凡与二级单位工作有关,确需使用二级单位车辆且符合用车范围规定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再行派遣;与二级单位工作无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借用。同时,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抽查检查,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出国(境)管理。进一步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外办、市台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清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层,加强证照管理。

  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规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出国(境)证件申办、使用和收缴流程;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备案人员系统,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收缴新增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不断规范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

  对2014年前因私出国(境)的5名人员逐一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汇报了处理情况。在2015年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清理中,经与公安出入境部门核对,发现有5人存在出境前未向组织履行规范的报批手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实施意见》(武组文[2013]130号)第四条规定:“对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出国(境)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清理中经局领导审批,对以上5名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整改工作期间,将5人处理情况再次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进行了汇报。

  3、严格执纪问责,始终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 

  一是切实强化监督责任。制定《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2017年度工作项目清单》,从“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等8个方面,列出42个监督事项,对驻在部门实行清单式监督。2017年以来,每次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都对上会议题进行研判,提出监督意见,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行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建立并实行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制度,召开了4次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互通会和碰头会,传达上级指示,研究部署工作,沟通协调有关事项。

  二是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明察暗访活动。成立5个明察暗访检查小组,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与八项规定检查的内容结合起来,对41个单位每季度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并将八项规定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在全系统内及时通报曝光。第一季度已完成对市民政局25家直属单位的明察暗访,对发现的36个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三是加强培训,规范信访件办理流程,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武纪办发[2016]20号《市纪委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对信访件的办理流程进行规范。组织开展了对驻在部门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按市纪委要求开展优质调查方案、优质谈话笔录、优质调查报告、优质案卷的评选活动,促进信访件办理质量的提高,并严格落实“一信一档”制度,对办结的信访件及时归档。

  (四)坚持纪律挺在前面,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早、抓细、抓实 

  1、着力抓好重大民生工程建设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市社会福利综合大楼工程推进缓慢的问题,明确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市社会福利院、局财务处、老龄工作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落实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院大楼建设进度。积极协调大楼代建方加快大楼验收进度,环保验收整改项目已完成医疗垃圾处理站建设,中央空调冷却塔消噪工程基本完工,正在申请环保验收检测。积极推进B座项目建设阶段监管安排,确定了招标代理公司、审计公司、监理公司。公建民营项目已由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人寿堂医药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完成项目投资协议签约,中标方已进驻,2017年5月中旬前将正式签定PPP合同。199名“三无”对象已全部回迁入住,计划对社会开放的养老床位也已收住老人42名。

  2、严格后勤管理,严肃查处违规问题 

  在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的指导下,3月中旬已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正在全局系统开展对二级单位财务、车辆管理问题、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检查,年底前对二级单位全覆盖检查一遍;对违规公务用车修车、公款报销个人开支、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认真调查核实,追缴违规支出费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建立健全局系统内控制度,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监督,每季度对直属单位财务抽查不少于5家,3月中旬已启动第一季度抽查,正在逐步推进;同时加强局系统各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等途径配齐各单位财务人员,组织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

  3、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廉洁风险 

  建立健全基本建设招投标采购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招投标依法规范开展。目前,局财务部门已起草了《市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市民政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制度,待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组织对局系统正在实施的工程建设维修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已完成对所属各单位上报的现有工程项目统计资料分析工作,正在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走访查看,查找问题、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积极推进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内控制度建立实施,4月28日,召开了局系统内控体系建立实施及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培训工作会,进一步提高了局系统各单位相关办事人员的工作素质。加强资产管理,4月初对局直各单位布置了资产清查任务,要求局直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资产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及时报局财务部门备案。

  (五)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1、加强年轻干部培养 

  一是加大人才源头储备,按照市公务员局统一安排,通过公务员招录、遴选、军转安置和专项人才引进等多种形式吸纳人才,2017年度全局系统计划引进年轻人才70余人。

  二是积极培养年轻干部,加强考核评价,把政治坚定、群众认可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年轻干部的重要内容,大胆提拔使用,近期对符合规定的5名年轻副科级干部提拔为正科级干部,对局直单位2名年轻干部提拔为单位副职,正在按选任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开展素质提升工程,把年轻干部培训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重点,正在与市委党校、武汉大学等单位洽商,举办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加大轮岗和挂职交流力度,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按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局机关1名正科级干部已到洪山区挂职锻炼。

  2、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一是发挥党组把关作用,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同时,破除论资排辈问题,既用好“老黄牛型”干部,又用好“狮子型”干部,发现培养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加强干部动议酝酿及综合研判,对那些看得准、敢担当、为了工作不怕得罪人的优秀干部,敢于主持公道,大胆推荐使用。

  二是改进民主推荐方式,科学进行民主测评,从德才表现、岗位职责要求等方面进行差额推荐后,综合考虑推荐最终人选。加强对各层级优秀干部的储备,着力建起“有人可选”的蓄水池,切实避免干部任用“临时找、就近选、勉强配”。坚持“五好干部”标准,努力营造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选拔用人新常态。

  3、规范干部选任程序 

  一是认真学习有关干部政策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程》等一系列干部政策。结合市民政局实际,对《市民政局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组织进行修订完善,正在征求意见。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制度,在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组织开展干部政策制度专项检查,查找并限期整改发现问题。坚持“凡提四必”,即干部人事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严格落实任前监督制度,在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前,征求派驻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纪委)的意见。

  三是按照工资人事制度要求,干部调整后即抓紧办理编制、岗位设置、干部调动手续,调配程序一旦完成,及时办理工资转接手续。2016年8月,我局向市编办递交了杨精学、冯云同志申请用编的函。社会福利院原有副院长职数2名,职数已满,事业单位“九定”核增为3名后,目前已单独着手办理冯云同志的编制手续,5月中旬即可办完岗设、工资转介手续。杨精学同志将随新军休中心班子的选配一起到位,目前各军休中心已启动了班子选配的前期程序,选优配强工作正抓紧推进中。

  四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特别是机关和二级单位干部交流力度,制定部分干部交流轮岗的实施方案,优先交流缺少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经历单一、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的干部,重点对长期在关键岗位、重点部位担任主要领导的干部进行交流。2017年4月已安排交流局管殡仪馆副馆长2人。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加快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市民政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举一反三,着力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锲而不舍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

  牢固树立“最大政绩”理念,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工作,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和各项工作中。坚持以上率下,严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执纪监督,严格问责追责,彰显制度刚性约束,根本扭转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局面。

  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大力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带头讲学习,带头讲担当,带头讲团结、带头讲廉洁。

  牢固树立“拼搏赶超”意识,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城市要求,自觉把民政事业发展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继续全面深化巡察整改,推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拼搏赶超,改革创新,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奋力实现民政事业转型发展,为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民政战线的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736007;邮政信箱: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05号市民政局机关纪委,邮编430015;电子邮箱:whsmzjjw@163.com

  中共武汉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办)党组

  2017年7月12日

版权所有: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2025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76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 邮编:430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