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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专项巡察组向四个涉农区
反馈扶贫领域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8-02-07 17:32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7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市委四个专项巡察组对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4个涉农区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2日,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被巡察区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在巡察中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履行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加大力度,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全面;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扶贫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执行精准扶贫政策力度不够;扶贫工作中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识别退出准确率的能力有待提高;扶贫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优亲厚友的问题仍有发生;扶贫项目实用性不强,部分项目进展较为缓慢;驻村帮扶深度不够,结对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少数村两委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对扶贫政策认识不到位,对本村的精准扶贫情况不熟悉。此外,市委各专项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扶贫领域第一专项巡察组组长石进强调,蔡甸区委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扶贫脱贫攻坚政策和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委主要领导对于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方案对策、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督促落实;要加强村党支部建设,选好“带头人”;要积极推进扶贫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要规范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各类扶贫资金的效率。

  市委扶贫领域第二专项巡察组组长刘勇强调,江夏区委要牢记政治责任,坚决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要加强整改、举一反三,在清单式整改、整体性排查和常态化监督方面下真功夫;要突出重点、建章立制,在理顺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管理方面下真功夫;要创新思路、寻求突破,在整合政策资源和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方面下真功夫。

  市委扶贫领域第三专项巡察组组长刘红强调,黄陂区委要扎实履行整改政治责任,加强整改过程中的督查和调度,对整改任务未完成的要及时追责,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抓好重点问题的整改工作,强化扶贫工作统筹协调,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重点项目管理力度,规范完善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的管理。

  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四组组长李协军强调,新洲区委要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政策工作研究,强化对扶贫工作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强化考核评价,及时发现扶贫工作中的问题和“症结”;要对扶贫项目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立足长远谋划和部署,力戒盲目跟风,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项目风险防控机制;要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蔡甸区长彭巧娣表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接收,全面认领,区委将从严从快抓好问题整改,迅速部署,立行立改,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期整改、严肃追责,坚定不移地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江夏区委书记王清华表态: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区委诚恳接受,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并以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奋起攻坚,坚定不移将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打赢扶贫攻坚关键战役。

  黄陂区委书记吴祖云表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区委诚恳接受、深刻反思,作为“必答题”,坚决打响巡察整改“歼灭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成立工作专班,落实整改销号和效果跟踪工作机制,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重拳出击,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新洲区委书记陈新垓表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区委全面认领,做到高度重视、全员参与,迅速制定整改措施,理清整改责任清单,务必做到责任明确、措施细致;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契机,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要求,被巡察区委要强化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强化担当精神,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也要着眼治本,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真正做到吃干榨尽巡察成果,推动反馈问题尽快整改到位。(通讯员刘建武、王敏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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