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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政治责任 为武汉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十三次 党的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31 17:57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扛起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政治责任 

    为武汉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十三次 

    党的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3日) 

  现将市第十二次党的代表大会以来,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市第十三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党风政风明显改善,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 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齐抓共管局面巩固发展

  坚持以上率下,健全责任体系。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两个责任”推进会8次、常委会60余次,对坚持抓早抓小、开展执纪审查等进行研究部署。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市委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区、各部门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完善责任链条。

  强化检查督导,传导履责压力。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考核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约谈党委主要负责人。坚持下级党委向上级纪委全会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评议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督导、约谈等制度。制发实践“第一种形态”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实台账,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督促责任上肩。

  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维护党的纪律不力等情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五年来,全市共查办“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14件、问责157人,对一些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失责必追、问责必严渐成常态。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总体趋好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制定严禁挥霍浪费公款等11条禁止性规定,组织17个巡察暗访组开展巡察暗访,发现问题2900余个。组织“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9个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361个;开展财务报销违规等8个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8000余个。坚决查处“四风”问题,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13件338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94人,市纪委点名道姓通报典型问题34批218个,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督促职能部门对全市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等作出细化规定,纠正“四风”成果持续巩固和深化。

  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化解问题2300余个,给予纪律处分69人。开展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和查处问题329个,问责379人。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比对出问题线索14.2万余条,查实4.47万条,涉及违规金额8600余万元,问责1812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承诺整改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精准扶贫纪律问题。组织全市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给予纪律处分75人,组织处理91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受理机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5万余件。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严格处置标准,共处置问题线索7453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市纪检机关立案6041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5857人,分别是上一个五年的2.4倍和2.2倍。重点查处“三类人”“三个后”案件,全市共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案件4306件,占案件总数的71.3%。

  转变执纪审查方式。突出执纪特色,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各环节用党纪尺子衡量,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感化教育作用,让审查对象深刻反省、认识错误;改进完善执纪审查、审理工作,注重快查快办,着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先行作出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按程序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执纪审查周期大幅缩短。

  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充分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共谈话、函询1.6万余人;对问题较严重的作出党纪处分,五年来,给予党纪轻处分2973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重处分166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9人。严肃查处了武昌区原区长胡勤华,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谢功卓,市公交集团原董事长迟旭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杨新年、欧阳坤松,市民政局原局长刘志海,市总工会原副主席林国生,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黄凤凯,市发改委原主任吴清,洪山区政协原主席张光合,武汉地方志办原主任舒炼,武汉体育发展投资集团原总经理易国庆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开展追逃追赃“天网行动”。加强与检察、审判、公安等机关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国际合作等手段,科学化调度,精细化操作,项目化推进。目前有境内13名、国(境)外8名共21名外逃人员归案,朱海平、蒋谦等2名“百名红通人员”被成功劝返回国投案。

  规范执纪审查行为。制定、修订执纪审查相关制度规定30余项,严格规范执纪审查各方面各环节。始终把严格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作为执纪审查的“生命线”,强化信息化建设对执纪审查的技术支持作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执纪审查安全。

  ——大力加强纪律建设,纪律约束明显增强

  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教育。组织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集中培训4.3万余名党员干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重要党内法规,开展测试活动,督促抓好学习贯彻。运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等载体,开展专题讲座、以案说纪、家庭助廉等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活动。创设“见微思纪”专栏,编印严重违纪领导干部《忏悔录》,制作《贪欲的陷阱》等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等七项内容,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和各类资格审查的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2016年以来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审查把关905人次,对拟提拔重用干部党风廉洁意见把关1356人次。深入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察,严明换届纪律。五年来,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96件。抓好省委巡视交办问题整改,对反馈的37个面上问题和438个问题线索按要求整改和处理到位。

  ——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督执纪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清理纪检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取消或不再参与的共171个,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内设机构调整,把人员力量聚集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排序,强化监督职责,突显监督定位。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并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情况的规定,制定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市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属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4个为主提名考察办法,落实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制度性安排,不断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组建36家市直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实现对84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强化市纪委对派驻机构干部人事、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的管理和监督,压紧压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逐步显现。督促各区纪委按照“综合派出与重点派驻相结合、以综合派出为主”的模式完成区级派驻机构改革,整合了基层监督力量。

  协助市委组建巡察机构。制定市区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设立市委巡察办常设机构,成立5个市委巡察组,建立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人选库,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目标,启动对5家单位的首轮巡察。

  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健全街(乡镇)纪检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零执纪”现象基本杜绝。稳步推进村(社区)纪检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基层纪检委员职责清单、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激活基层纪检组织监督功能。

  大力加强纪检干部思想政治和能力作风建设。认真组织纪检干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举办业务培训班、开办执纪办案讲坛、组织“以案代训”,着力提高纪检干部综合素质。组建纪检干部监督机构,严肃查处纪检干部违纪行为,给予纪律处分40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深入推进治庸问责,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着手,从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领域改起,每年遴选群众反映强烈的“十个突出问题”,组织责任单位向社会作出限期整改承诺。健全市人大、市政协督查组和市治庸问责办三方联动机制,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活动1150余次。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为官不为”、庸懒散奢问题,强化责任、促进担当。

  打造问政平台。坚持以直播方式开展“电视问政”,五年来共举办电视问政42场,曝光问题645个问责966人,24名市领导和66名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受市民代表及电视观众的质询、评议。建立问政快速反应和严格督办机制,把各级党员干部推到一线解决问题。我市电视问政成为改进干部作风、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平台,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

  促进履职尽责。督促各部门梳理内设机构职责,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程序清单。推进市民之家建设,加强政务服务监管。改进监督方式,制发对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再监督意见,强化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创办“现在督办”栏目,同步搭建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四位一体”全媒体监督平台,进一步健全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常态化监督机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理解不透,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压力衰减、责任虚化等问题。“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一些违纪违规行为出现“隐身”“变异”;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现象时有发生,形成“不敢”、促进“不能”、强化“不想”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松懈、工作松劲,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纪检机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监督责任缺位,少数纪检干部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亟待提升。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取得的,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率先垂范、各级党组织的履职担当和共同努力、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全市纪检干部的砥砺奋进和艰辛努力下取得的。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有以下深切体会。

  第一,必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状况,直接决定着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实际成效。近些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得益于各级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得益于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局面。实践证明,只要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多积尺寸之功,坚持防微杜渐,就一定能够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第二,必须坚持聚焦主业,突出主责。聚焦中心任务才能更好履行职责。近些年来,我们不断深化“三转”,把职责定位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把工作目标聚焦到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上来,把工作力量聚焦到纪律审查上来,把作风建设聚焦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来,把执纪审查聚焦到党的六大纪律上来,聚指成拳,成效凸显。实践证明,工作越聚焦、越深入,就越能抓出成效,只有紧紧咬住本职,聚焦中心任务,才能真正把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担当起来,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必须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严明的党纪,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无数案例表明,破法者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严重违纪的严惩不贷,才能拉起防止犯错的第一道防线,守住防止犯大错的第二道防线,筑牢防止犯罪的第三道防线,建立起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实践表明,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执行到位,才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爱护,才能消除滋生腐败的萌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第四,必须坚持驰而不息,抓铁有痕。抓而不紧等于不抓。近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巩固、深化,抓常、抓细、抓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始终坚持言出纪随、说到做到,一分不松、一寸不让;始终坚持“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积小成为大成;始终坚持创新思路和方式,做深做精、做强做大、做实做优特色工作。实践证明,只有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在深化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从小抓起、以小见大、以小带大,才能更好地面对新形势、适应新变化,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五,必须坚持不忘初心,执纪为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五年来,我们坚决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把紧紧依靠群众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充分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历史反复证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只有严守党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才能保持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定力、正确把握形势,明确工作方向。

  第六,必须坚持正己在先,打造铁军。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只有从严管好自己,才有底气和自信履行好职责。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机关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对广大纪检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明纪律规定,严防“灯下黑”,保持了队伍纯洁。实践证明,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才能经受严峻考验、担当重大使命,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三、未来五年的工作建议 

  未来的五年,是武汉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开启复兴大武汉新征程的关键时期。经济活跃、体制变革、结构变动、利益调整,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能力作风提出了新的考验,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胜利,但是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做好未来五年的纪律检查工作,必须放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去把握,必须放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去谋划,必须放到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中去推进,必须放到中央赋予武汉一系列新使命新任务的要求中去作为,为奋力拼搏赶超,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入回答了管党治党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也为做好今后五年的纪律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

  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落实。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加强纪律教育。继续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采取以案释纪、知识测评等多种方式,使党纪党规入脑入心。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新手段,拓展教育受众面,实现教育经常化。注重把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有机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干部明是非、辨真伪,养正气、祛邪气,管思想、固根本。

  推进标本兼治。督促各级党组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前不敢越雷池半步,巩固“不敢”的成果;加强制约和监督,扎紧制度笼子,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巩固“不能”的效应;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固本培元,让人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构筑“不想”的氛围。

  (二)强化党内监督,提高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

  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全面监督职责。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形成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宣传等党委工作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党内监督责任体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好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等监督制度。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切实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突出政治巡察,加强对基层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抓好巡察成果运用。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切实履行纪委党内监督专责。进一步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的领导,规范职责权限,理顺关系,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全面落实各项监督制度措施,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应尽之责、必担之责,强化责任担当,层层落实责任。对“两个责任”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典型问题,要盯住不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工作,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在坚持中巩固深化,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继续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令,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加大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要坚守节点、紧盯问题,严肃查处、寸步不让,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组织集中专项整治。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开展制度落实情况的“回头看”,用制度巩固治理成果,促进全市党员作风持续向好。

  抓党风、树新风。要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始终把理想信念铭记于心、见诸于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重视家教家风,自觉做为政以德、正心修身的模范。要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坚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底蕴,推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办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展,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

  加大对“为官不为”问题的治理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作风建设,推进突出问题整改,继续开展电视问政、全媒体监督,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严肃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把激励与约束结合起来,坚持“三个区分”,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推动全市形成拼搏赶超、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以纪律为戒尺,抓早抓小、挺纪在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人落实“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规定,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严格执行六大纪律,严肃查处违纪问题,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方式,发挥纪律的治本效应。

  持续强化“不敢腐”氛围。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深入分析地区、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整体状况。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织牢织密追逃追赃“天网”,坚持防逃追逃两手抓,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

  改进优化执纪审查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案件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机制。全面执行“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度。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线索管理、信息研判、调查取证、安全监管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规范涉案款物和资料管理,严格遵守执纪审查程序,高度重视执纪审查安全,确保安全、规范办案。完善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消除负能量、放大正能量。

  (五)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持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区级纪委切实担起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督促各级纪委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把压力传导到街(乡镇),压细压实街(乡镇)党工委(党委)、纪工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研究制定加强街(乡镇)纪检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村(社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实现基层纪检组织、监督网络和监督功能全覆盖。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紧盯脱贫、惠民等民生领域,运用大数据分析和巡察等方式强化监督,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对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的制度。创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落实国企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核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度。完善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体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铁军”队伍

  持续深化“三转”。适应形势任务要求,不断深化纪检机关内部机制改革,更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明确纪委委员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

  加强能力素质和作风建设。加强各级纪检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始终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始终做到忠诚履责、敢于担当、坚守底线,保持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精神风骨。加大对干部特别是新任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加大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

  强化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机关党委、干部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落实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内控机制。持续开展内部作风巡查,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严肃查处,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催人奋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扛起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政治责任,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复兴大武汉步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纪委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两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2、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3、四种形态: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4、三转: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5、三个区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扭转干部“为官不为”问题,要做到“三个区分”,即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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