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武汉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刘辉
副书记:陈映廷、李天雄、陈晓华(女)
常务委员会委员:吴勇、杨峰、汤国风、袁长亮、李涛
委员(共45名,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新、王劲松、王晓林、王继德、叶杨、刘勇、刘辉、刘南华、江贤英、汤国风、李涛、李天雄、李双利、李国权、李保旗、李智雄、杨宏、杨峰、吴勇、何利(女)、宋丹、张军、张洁(女)、陈虎、陈文捷(女)、陈映廷、陈晓华(女)、易建国、罗淳、罗少斌、金艳清、周岚(女)、项波、赵信忠、胡娟(女)、胡剑铭、姜虹(女)、秦红(女)、袁长亮、徐武、徐辉、喻卫东、鲁春霞(女)、曾昳军、廖明辉
二、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刘辉
副主任:陈映廷、李天雄、陈晓华(女)
委员:吴勇、杨峰、汤国风、易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