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hdi.gov.cn
 当前位置:首页 > 头条关注 >
【见微思纪】违规“普惠”发放工会福利蔡甸区一卫生院副院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0-01-13 08:40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违规“普惠”发放工会福利

蔡甸区一卫生院副院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因对所属卫生院违规“普惠”发放工会福利负有直接责任,蔡甸区一卫生院副院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4月20日至21日,李四伟担任蔡甸区奓山卫生院副院长兼工会主席期间,该院工会组织全体会员在黄陂青龙嘴山脉开展登山活动。活动中,该院为全体会员购买运动服101件,费用共计42420元,此行为违反了《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鄂工发(2015)12号】文件要求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李四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鄂工发(2015)12号】文件要求:基层工会参加县级以上地方和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确需为参赛者购买比赛所需运动用品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以工会名义变相普发奖金、补贴、运动服等,均是巧立名目变相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典型问题,看似在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实则破坏了津补贴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对于此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必须露头就打、及时曝光,让违纪违规行为无处藏身。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过程中,既要用好工会政策,又要避免以工会活动为名变相搞福利;要坚决改变单纯靠物质激励推动工作的观念,做细做实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违规收受烟酒购物卡

  江夏区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因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烟酒和购物卡,江夏区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03年8月,李远进入江夏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工作,主要负责纸坊片区的节水管理工作,对相关单位的用水情况进行监管。2014年至2018年连续五年间,李远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礼品和超市购物卡,合计人民币5000余元。

  办案人员表示,李远身为中共党员,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嫌严重违纪。鉴于李远在调查前能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第八十三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狠刹收受礼品礼金不正之风是作风建设的应有之义。在当前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特别是像李远这样作为一名事业单位普通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一点权力,捞取私利,虽然收受的礼品礼金数额有限,但造成的社会危害却很大。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净化思想,严守纪律规矩,切实杜绝收送“红包”陋习,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通讯员武纪宣 长江日报记者高萌)

版权所有: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2025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76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 邮编:430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