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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严明“五一”“端午”纪律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发布时间:2019-04-30 08:50  来源:长江日报   

  “五一”“端午”将至,日前,市纪委发出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过节的良好氛围。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收送名贵特产谋取私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市纪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湖北省委、武汉市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规定,深入开展节日节前教育,认真学习武汉市纪委今年通报的各类典型案例,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持续传导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执行作风纪律各项规定。加强教育引导,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引导党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监督责任,既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也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湖北省纪委要求,在“五一”“端午”期间深入开展私车公养、利用空白函违规公务接待、利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三个专项检查。对节假日期间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和处置的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市纪委公布了举报平台,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违纪违规线索,投诉举报电话(027-82624205)、“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委网站(www.whdi.gov.cn)。(记者鞠頔 通讯员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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