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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出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条”
发布时间:2019-03-22 10:39  来源:湖北日报   

  向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督查检查过多过滥等问题开刀亮剑 

  ——省纪委监委出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条”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督促“三减”,确保文件、会议同比减三至五成,检查考核减一半以上;加强“三查”,严查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3月19日,省纪委监委印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行动举措》(以下简称《行动举措》),内容包括十条硬措施,采取霹雳手段,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亮剑。

  从今年开始,全省将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省纪委监委此次出台的十条举措,是“三年行动”第一年打出的“组合拳”,也是今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施工图”。《行动举措》的目标是切实做到“三减”“三查”“三改”。“三减”即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确保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较2018年分别减少30%至50%;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三查”即坚决查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典型人和事,并公开通报曝光。“三改”,即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切实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改进工作机制制度,实现标本兼治。《行动举措》明确了今年的整治重点,即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近期出台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三个文件要求,重点整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重点查处在“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放管服”改革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行动举措》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本地本部门党委(党组)严格对照三个文件指出的问题和要求,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自查自纠,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行动举措》鼓励群众举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举报方式和受理举报的内容,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凡件必查。重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在媒体设立“曝光台”,组织记者明察暗访,举办电视问政,集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行动举措》要求从严追责问责,对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浪费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坚决以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惩处。《行动举措》指出,要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重点督促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加大对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度“留痕”、一票否决不规范等问题的治理;督促发改、统计部门加大对统计造假、虚报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数额、GDP“掺水”、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等问题的治理;督促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大对政府过度举债问题的治理。

  《行动举措》强调,对相关部门履职不力、问题线索不移交等,要严格“再监督”,并严肃问责追责。

  【短评】下实功见实效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具有顽固性、多发性、隐蔽性。

  省纪委监委印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行动举措》,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聚焦突出问题,明确整治路径,是纪检监察机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策、实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实打实。《行动举措》需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合力抓,以坚决的态度、果敢的行动,迅速抓好落实。

  任务目标要落实。《行动举措》提出“三减”“三查”“三改”任务目标,强调了今年必须确保文件、会议减三至五成,督查检查考核减一半以上等“硬杠杠”。这些任务目标的完成,一个也不能少。

  重点问题要抓实。《行动举措》精确施策,划出了今年的整治重点,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具体问题抓起改起,以坚如磐石的韧劲,采取霹雳手段,确保抓出成效。

  监督执纪问责要抓实。《行动举措》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和干部,一经发现,就要扬起执纪鞭子,运用“四种形态”,严肃处理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痼疾非一日养成,根治也绝非一日之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一锤接着一锤敲,今年的目标任务一定能圆满完成,“三年行动”一定能见成效。(杨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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