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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微思纪】未正确履职不如实提供台账资料 园区办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8-10-22 10:48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未正确履职不如实提供台账资料 

  园区办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曾小兵,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6月至今任新洲区农业委员会发展规划与项目园区办主任。

  2017年11月28日,市委扶贫领域第四专项巡查组对新洲区农业委员会进行专项巡查时,要求曾小兵提供区农委产业扶贫台账资料。曾小兵以区农委项目不是扶贫项目、具体有哪些项目涉及到扶贫不清楚等为由,没有如实向巡查组提供相关台账资料。

  办案人员介绍,作为区农委项目办负责人,曾小兵没有正确履行职责,不了解区农委产业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不如实提供台账资料,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履职尽责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配合上级专项巡查工作,也是党员干部应尽之责。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不负其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终将被问责。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履职尽责。同时,要做到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真正把守纪律讲规矩转化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从严正风肃纪,以强有力的查处问责、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与服务对象沟通不到位 收受服务对象香烟 

  殡葬业服务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郭建平,201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5月至今在新洲区潘塘街具体从事殡葬遗体运输工作。

  2018年4月28日,郭建平在为新洲区潘塘街青山村村民提供殡葬服务过程中,对电子礼炮车租用价格含糊其辞,与服务对象沟通不到位,向服务对象索要并收受香烟。后被服务对象在全市“双评议”工作平台投诉举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办案人员介绍,郭建平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群众利益无小事。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处于直面群众的基层一线,不但不履行好服务群众的职责义务,反而吃拿卡要、向群众索要财物,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最终难逃被追责。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不忘初心、牢记宗旨,自觉严守纪律,扎实锤炼服务群众的过硬作风。(通讯员丁阳 辛稷 记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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