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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张挂“双评议”参评标识 漏报瞒报“双评议”数据
7月份全市问责77人
发布时间:2019-08-19 09:24  来源:长江日报

  近日,武汉市治庸问责办发布了第九期“双评议”半月报。市治庸问责办持续关注“双评议”工作纪律问题,7月份“双评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4个,大多涉及未按要求张挂“双评议”参评标识,小部分涉及“双评议”数据漏报、瞒报,共问责77人。针对参评单位违反“双评议”工作纪律的问题,各区治庸问责办从严问责,举一反三,并展开规范评议工作纪律的专项检查工作。

  市治庸问责办对违反“双评议”工作纪律的问题定期通报,从严问责。各区治庸问责办认真履行监督问责工作职责,经常性开展执行评议工作纪律情况监督检查。

  针对市治庸问责办通报的武昌区少数单位违反“双评议”工作纪律问题,武昌区治庸问责办组织对政务服务大厅及部分派出所落实评议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暗访检查,针对遮挡或未按要求张挂“双评议”参评标识问题制发专项通报。

  针对市治庸问责办反馈的蔡甸区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张挂“双评议”参评标识问题,蔡甸区治庸问责办立即组织对相关违反评议工作纪律问题进行查处,对1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在全区公开通报。

  针对市治庸问责办反馈的江夏区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张挂“双评议”参评标识问题,江夏区治庸问责办于8月7日至13日对全区参评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维码张挂的通知》,及时纠正参评标识张挂不规范问题。

  针对市治庸问责办反馈的新洲区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张挂“双评议”参评标识问题,新洲区治庸问责办迅速到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办事窗口现场督办整改,对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在全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执行“双评议”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

  不满意评价数量最多的10个参评单位  (8月1日—8月15日)

  1.市三医院门(急)诊部(光谷院区)

  2.汉阳区五里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汉阳区公安分局汉阳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4.青山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类审批窗口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6.青山区红钢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江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8.黄陂凯迪水务有限公司盘龙营业厅

  9.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吴家山街派出所

  10.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

 满意率排名   (8月1日—8月15日)

  典型案例>>>

  上午11时30分就锁门下班

  群众无法进入办事

  今年以来,我市公安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双评议”工作部署,持续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执法程序,但仍存在一次性告知不到位、执法效率不高、工作时间不在岗等问题。

  有群众反映洪山区关山街派出所工作敷衍、责任心不强。经查,该问题属实。今年2月28日,一群众前往该所申请办理居住证。该所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并将申请资料通过网络提交市公安局审核。3月初,因该群众户籍地址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不一致,申请资料被市公安局退回。该所工作人员在受理时未认真审核地址信息,在申请被市公安局退回后未及时处理,直到4月16日该群众前往领取居住证时才发现申请资料被退回。针对上述问题,给予当班协警邓某某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给予责任民警童某某通报批评处理。

  有群众反映黄陂区公安分局三里派出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脱岗。经查,该问题属实。今年4月20日上午11时30分,群众前往该所领取身份证。该所值班辅警熊某未到下班时间便擅自脱岗前往食堂就餐,并将该所大门上锁,导致群众无法进入。针对上述问题,对熊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对该所分管户政工作的所领导张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有群众反映江夏区公安分局庙山派出所在办理户籍迁移业务时额外设置审批前置条件。经查,该问题属实。今年4月24日,群众前往该所办理市内户籍迁移业务。该所户籍窗口辅警向某业务不熟,未严格执行市公安局《市内户口迁移办事指南》规定,额外要求办事群众前往居住社区开具居住证明,导致办事群众多跑路。针对上述问题,对辅警向某予以辞退,给予户籍窗口责任民警陈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并对庙山派出所予以通报批评。(记者杨荣峰 通讯员武治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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