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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应急公车钥匙交司机保管致私用 一街道党政办副主任被行政警告
发布时间:2019-04-04 08:41  来源:长江日报

  清明假期将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聚焦“四风”隐形变异等新动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3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武汉航运交易所司机公车私用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被党内警告

  2017年国庆节及2018年元旦期间,武汉航运交易所未落实假期车辆封存制度,两名聘用司机顶风违纪,私自驾驶公车办理私事共计13次。武汉航运交易所综合部部长刘莉作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未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多次发生公车私用的违纪行为。2018年2月8日,刘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两名聘用司机均被开除,并退赔相关费用。

  将应急公车钥匙交给司机保管

  中华路街党政办副主任被行政警告

  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武昌区中华路街党政办副主任陈兵未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擅自将应急公车钥匙交给武昌区中华路街司机李某某保管。2018年10月3日,李某某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私自驾驶公车载妻子参加家庭聚会。陈兵作为街道公车管理部门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对公车管理不严,导致本单位在国庆期间出现顶风违纪、公车私用的违纪问题。2018年10月11日,李某某被予以辞退,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2018年12月3日,陈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街道违规借用下属企业公车

  蔡甸街党政办副主任被党内警告

  2017年5月,蔡甸区蔡甸街违规借用街下属某公司的3台车辆用作街道公务用车,由街党政办副主任曾新平负责管理。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曾新平未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违规安排使用公车,导致蔡甸街12名干部既用公车又领补贴,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18日,曾新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借用车辆均退还给企业。

  违规驾驶公车上下班

  泵站副工段长被党内警告

  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期间,江岸区排水管理站泵站工段副工段长黄琦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利用本人在工作中驾驶公车的便利,违规驾驶公车上下班,属公车私用。2019年2月22日,黄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强调,上述问题既涉及党员领导干部,也涉及普通聘用司机,既有公车私用的个人行为,也有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的单位行为,违纪时间均持续到党的十九大以后,有的还发生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究其原因既有公车管理负责人懒政不作为,也有个别人员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对这些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清明将至,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申纪律规定,加强教育防范,坚决防止顶风违纪情况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公开通报,公开曝光,切实巩固纠“四风”成果。

  市纪委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27-82624205)、“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委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记者王雪 通讯员郑朝晖 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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