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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微思纪】办公室使用面积超标 卫生院院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8-12-10 09:08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办公室使用面积超标  

卫生院院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甘文忠,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4月任汉南区中医医院(纱帽街卫生院)院长。

  2018年7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纪(工)委在检查办公室使用面积时,发现甘文忠所在院长办公室使用面积为19平方米,比规定使用面积超出10平方米。

  办案人员介绍,甘文忠身为共产党员,在担任汉南区中医医院(纱帽街卫生院)院长期间,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甘文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的;(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三)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让办公面积更大一点,更宽敞一些,看起来似乎合乎情理,但党政机关不同于其他地方,工作人员办公用房面积有着严格的限定和管理。什么级别的干部对应什么样的标准,有着明确规定,这是划好的界限,更是不能逾越的“红线”。如果无视规定,随意“跨界”和“越线”,那迎来的必将是纪律的惩处。

 违规发放津补贴

  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兼会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新,201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7月任硚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兼会计,2017年7月至今任硚口区公费医疗办公室副主任。

  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石新在担任硚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兼会计期间,在无相关文件依据的情况下,经核算,以“加班费”“科主任津贴”等名义分13笔向在编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共56100元。上述津补贴已全部予以清退。

  办案人员介绍,石新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担任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兼会计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石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问责处理。

  2003年12月31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一些单位和部门对“红线”认识不够,观念不牢、意识不强,进而心存侥幸,以身试纪,突破“红线”,最终受到纪律的惩处,实属必然。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有“歇歇脚”的错误想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清醒认识,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将“红线”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挺纪在前,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丁阳 齐阳 郑朝晖 崔利民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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