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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网站关注武汉:交办件处理不到位不予结案
发布时间:2018-04-19 08:4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事实未查清的不予结案,要求承办单位限期补充调查。对证据不到位的不予结案,要求承办单位限时补充证据。对处理不到位的不予结案,责令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市纪委说明情况。”今年以来,武汉市纪委探索创立“一组一单一签字”的工作模式,有力提升了交办件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

  市纪委精心组织、认真办理,严格把关,从人才库名单中抽调具有办案和审理工作经验的同志成立审核小组,对重要交办件的调查报告进行会审。对下级呈报的调查报告,实行信访室、分管领导、市纪委主要领导三级审核。在审理室组建专门审核小组进行结件审核,审核小组重点对反映的问题是否查清、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问题是否解决等提出审核意见。

  信访室将审核小组提出的审核意见,如梳理举报问题有遗漏、调查取证不实、收集证据不全、格式不规范、处理意见不恰当、回复实名举报人不到位等逐一列入反馈单,向承办单位进行书面反馈,要求其对照清单,认真整改。最后,由承办单位纪委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双签字背书。承办单位完成交办件办理工作后,纪委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必须在调查报告上手写签字,才能结案上报。

  2017年以来,武汉市纪委近八成上级交办件经退回补充调查后,才最终上报,部分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因交办件办理不到位、不及时问题被市纪委领导约谈。截至目前,武汉市纪委已报结上级交办件查核属实率达46.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71人。(武汉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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