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武汉市委批准,武汉市纪委监委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原副书记、二级巡视员陈建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建新背离党性原则,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规避组织监管,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追求低级趣味,对配偶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项目承接、工程款结算、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建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建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