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武汉市监委监察调查,武汉市科技局原一级巡视员李记泽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政纪律,在分配购买政策性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个人及家庭成员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李记泽身为领导干部,丧失纪法底线,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记泽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