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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重拳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对作风之弊“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7-10-13 17:21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武汉市汉阳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干部闵行,在2015年7月调查处理某房地产公司项目部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收取房地产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张某所送礼金10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3月13日,闵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这是武汉市坚决革除作风之弊,动真碰硬查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一个缩影。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今年以来,武汉市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突出问题。

  该市组织14家市直部门分管领导组建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针对2015年以来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违法执法案件,逐一建立台账,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全市所有执法人员将2015年来履行职责的事项,以及此前未办结的遗留事项,逐项列出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逐项自我评判,查找出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不文明执法问题;市、区各部门组织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人员,对每位执法人员的自查清单从实体到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评判,分类归集问题并形成自查自纠材料。

  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是专班检查的重点。全市各区、各部门治理专班采取现场或跟踪督办、跟踪解剖、案卷评查讲评等方式,对30余个积案、疑案、难案进行挂牌督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行政执法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追责力度,对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截至目前,共发现行政执法问题1519起,整改问题1476起,其中通报173人,诫勉80人,组织处理或组织调整12人,纪律处分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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