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95家一级预算单位和17个区(含功能区),全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共自查问题5199个。”这是武汉市纪委上半年通过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严肃财经纪律,斩断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道所取得的成果。
据悉,为做好此项工作,该市上下坚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持从严、从紧、从实的推进态势。各区、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导,形成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江汉区、江岸区、硚口区、新洲区等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边查边改,对多发多报的补助资金立即进行清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对需要完善制度措施的,及时修订完善。
2015年底,新洲区仓埠街甘庙村在实施革命老区村级道路硬化项目中,未严格按照项目批准的300米硬化道路实施,仅硬化道路110米,虚报工程量,骗取项目资金5.5万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区邾城街詹河村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罗某于2014年11月去世。罗某去世后,邾城街福利院仍然继续向民政部门申请发放其集中供养农村五保生活费共计15600元,并将该款项用于福利院日常开支。邾城街福利院副院长靖建国作为主持福利院全面工作的领导,监管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汉市教育局、食药监局、民政局等单位针对下属单位多的实际,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定期跟踪抓好落实,确保自查不流于形式。
下一步,该市还将组织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财政局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对前期自查中零报告单位和自查不认真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各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