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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 让“救命钱”都用在刀刃上
发布时间:2019-10-28 16:4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感谢纪委的同志帮我追回了医疗保险金,我的住院费终于报销啦!”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石桥镇柳营村村民齐某某向镇纪委工作人员表达感谢之情。此前,齐某某向镇纪委举报该村五组组长朱先景涉嫌贪污村民的医保金,导致自己不能报销住院费。经镇纪委调查核实,齐某某上缴的医保金的确被朱先景侵吞用于日常开支,镇纪委严肃查处了朱先景等人,并协助将齐某某一家重新纳入医保。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要管好用好,容不得动手脚。该省纪委监委推动各省直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为民服务解难题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围绕群众所思所盼,湖北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到市、县、乡、村一线开展调查研究30余次,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查找存在的问题。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把调研首站选在了省纪委监委对口扶贫点通山县板桥村,调研的主题是脱贫攻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省直部门下拨的帮扶资金在使用管理上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要加强监管,完善规章制度,严防‘跑冒滴漏’,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深入调研后,王立山说道。

  “举一而反三,闻一而知十。”板桥村的问题,在其他省直单位对口扶贫点中是否也存在?之后,该省纪委监委决定,对近年来省直各单位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摸清底数、搞清用途、评估效果,从中发现问题症结。同时对新投入的帮扶资金使用进行规范,严格管理,防止资金流失挪用。

  为此,该省纪委监委组建了整改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督促省直部门和省属高校、国有企业重点对2016年以来37个结对帮扶贫困县直接投入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为期3个月的监督检查。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监委向省直部门提出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监察建议,督促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同时,该省各派驻省直部门纪检监察组和省属高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采取上门沟通、当面交办、印发通知等多种方式,传导压力,督促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监管,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督促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相关内设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针对方案列出的7个方面重点问题,各部门通过受理群众举报、调阅资料、现场查看、走访谈话、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查找问题,为开展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在专项整治中,该省各地各部门也积极行动起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荆门市纪委监委启动为期3个月的定点扶贫帮扶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宜城市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逐一“体检”,累计排查近三年来实施的扶贫项目124个,涉及专项扶贫资金2700余万元。

  在湖北省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各省直单位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整改。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督促帮扶对象设立对公账户,修订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财务管理、政府采购、“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复发生。省科技厅派遣项目的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通过对帮扶联系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财务知识集中培训,帮助提高业务能力,更好完成反馈问题整改。省公安厅在定点扶贫帮扶点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将问题整改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一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专项整治,湖北省直部门和省属高校、国有企业共排查项目1077个,发现问题188个,已整改完成60个。(本报记者 陈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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