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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织天网 筑牢防逃堤坝
——《红色通缉》第五集《筑坝》启示录
发布时间:2019-01-15 08:5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雷霆反腐,虽远必追。壮我声威,让腐败分子胆战心惊、夜不能寐的五集电视片《红色通缉》昨晚圆满收官。相信不少观众也注意到,日前落幕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最新要求,即深度参与反腐败国际治理,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国际追逃追赃的“提速换挡”,将防逃工作摆在了更高的位置。这无异于给幻想外逃脱罪的腐败分子再次警告,即使跑出去再久再远也会有人一管到底,即使谋划再精心缜密也不可能轻易逃脱。

  从2015年起,短短几年时间,伴随声势浩大的“天网”行动,一大批腐败分子被引渡、遣返、劝返、抓获,一大批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国库。然而,成绩的背后是艰辛曲折的努力。正如片头所说,“如果能防患于未然,筑起防逃的堤坝,将腐败分子及时挡在国门之内,才是上策。”在开展追逃追赃的同时,着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防逃机制,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才是事半功倍之举。如果说国际追逃追赃是集中力量办大事,那么聚焦从中发现的短板、查漏补缺则是我们应从这场斗争中获得的启示。

  管住证,确保妄图外逃没有基本条件。腐败分子能够出境,说明外逃通道没有完全被封死。除了由公安部门坚决打击非法偷渡,肃清腐败分子外逃的“地下通道”外,还必须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特别是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管理。郭永军偷梁换柱交假护照、瞒天过海企图出境的案例警示我们,组织人事部门、外事管理部门的日常证照管理,必须提升专业化水平,细之又细、精准有效,对于违规办理和持有相关证照的情况严肃处理。事实上,防逃工作需要各部门协作。一方面,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日常防逃,加强对监察对象出国审批和出入境证照的集中管理,出国审批前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意见。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办案过程中的防逃工作,根据监察法要求在立案前设置防逃程序,对有外逃风险的涉案人员及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管住钱,确保逍遥法外难以得逞。腐败分子忙活半天就是为了他日纸醉金迷的享乐,因此我们必须提前围绕不法所得“扎紧篱笆”“做好预防”“严阵以待”。通过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的反洗钱大数据研判和预警,想要“跳船”或“跑路”的“老虎”和“苍蝇”向国(境)外腾挪他们贪腐所得的鬼把戏必将无所遁形。像片中储士林前妻“蚂蚁搬家”这种反常的家庭财产变动或资金流向突变,仅靠纪检监察机关的确难以及时掌握,必须整合相关专业职能部门的力量。只有这样,腐败分子的违纪违法所得才能“藏不住、转不出”“找得到、追得回”。

  管住人,确保监督和办案不失准头。片中提及王雁威故布疑阵,设法从美国寄回信件,因而被误判外逃并上了“红通”名单,在耗费办案机关人力物力的同时,也加速了自身的归案。这当然只是个例,但也说明工作目标失管失控、全程脱离视野,会给工作带来不少麻烦。这也警示我们,在执纪办案的全流程、全链条中关于调查对象调查期间的限制性规定,必须得到全方位落实。只有方案可靠、过程可控、对象不丢,才能真正把潜在的风险和隐患消弭于无形。

  防逃工作是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住一个就等于追回一个。要密织天网,筑牢防逃堤坝,经常抓,抓日常,对想外逃的人要能防得住,对外逃的人要能追得回。“行百里者半九十。”国际追逃追赃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必须久久为功,持续发力,让已经外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放弃幻想!(黄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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