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挥泪斩马谡”对黄克功处以死刑
发布时间:2015-05-29 15:39  来源:市纪委监察局

黄克功
黄克功

黄克功之死被誉为毛泽东“挥泪斩马谡”。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的重要经验是以法治代替人治,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领导干部都带头维护法律的尊严。

  黄克功少年时代参加红军,跟随毛泽东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是"老井冈"中留下来不多的将领。

  1937年10月10日,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对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逼婚不成,竟开枪把刘茜打死了。案发后,不少同志认为黄克功从小参加红军,战功显赫,因此可以功过相抵。刘茜的家人开始非常气愤,后来也认为应让黄上前线,戴罪立功。黄自己也写信给毛主席和中央军委,检讨自己的罪行,要求上前线战死沙场。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接信后就此致信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指示要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对黄克功处以死刑。并要求在公审大会上,当着群众和黄克功的面公布这封信的内容。

  全文是:

  雷经天同志:黄克功过去斗争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一个普通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和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和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厉的纪律。如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导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毛泽东在公审会上被宣判了死刑的黄克功心服口服。临服刑前,当黄克功听说中央已安排对他的家人进行安抚时,感动得霎时痛哭流涕。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2025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76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 邮编:430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