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月中央苏区时期下发的必须开展反对贪污腐化分子斗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 17:14  来源:市纪委监察局
  1934年1月18日,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在江西瑞金召开,会议通过了《目前的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决议》的内容之一是强调“必须开展反对贪污腐化分子的斗争。”
  中共中央的文件指出,加强与改善苏维埃工作,使苏维埃政权更加加强与密切自己同千百万劳苦群众的联系,吸收他们最积极的参加国家行政与管理的各方面的活动,必须继续的坚持的进行反对暗藏在苏维埃机关中之阶级异己分子之斗争,必须广大的开展反对苏维埃机关中的个别的贪污腐化浪费公款及官僚主义的分子的斗争,这个斗争除掉健全工农检察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个别的打击和反对具体的罪恶的负责者外,必须与提高群众的文化的水平,文化革命及吸引更广大的群众参加与监督苏维埃的工作联结起来,与发展苏维埃的民主主义及自我批评联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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