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正式组建专门的巡视工作机构。这一举措对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图为中央巡视员在开展巡视工作。 巡视制度历程 1996年1月 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作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的部署。 2002年11月 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的重大决策。 2003年 根据党中央的部署要求,2003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正式组建专门的巡视工作机构。 2003年12月 中共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巡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2007年8月 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透露,中央共设立了11个巡视组,其中,5个地方巡视组、1个金融巡视组、3个企业巡视组和2个国家机关巡视组。 2009年7月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