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旭东,男,1957年7月出生,汉族,山东省掖县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2月任武汉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2005年4月任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2年3月27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迟旭东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查,迟旭东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并为其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接受礼金,其行为严重违犯了党纪政纪。2012年8月14日,因迟旭东违纪行为涉嫌犯罪,市纪委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2年8月23日,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给予迟旭东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3月1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迟旭东无期徒刑。

 

  在近三个月的组织审查期间,可以说我思绪万千,浮想联翩。归纳整理,总的想法是感谢组织的挽救,以至于没有让我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滑的更远,要不然,任其发展下去,再过几年,必将走上一条不归路。

 

  我出生在一个革命干部的家庭,从小就沐浴着党的阳光长大,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成长为大学生、博士、共产党员。1999年通过市委、市政府公开招考副局级领导干部的考试进入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工作。2005年4月,受组织的委托,到市公交集团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到公交集团的头几年,我做到了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聚精会神干工作,一心一意谋求集团公司的发展。然而,本应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奋进,更好地报答党的养育之恩,为党的事业做更多有益工作的我,却沉湎于安乐享受之中,陶醉于歌功颂德之上,逐步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知不觉地放弃了自我约束的纪律底线,在失去监督的权力运行这个产生腐败的土壤及温床和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这个走向腐败的必然取向的相互共同作用下,侥幸心理变成了走向违法的发动机,放纵的行为变成了走向犯罪的加速器,最终导致我利令智昏,丧失了从政为民的基本立场,玷污了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我对不起党的培养,对不起组织的重托,对不起领导的教诲,对不起家中老小的希望,我后悔啊,后悔得心如刀绞、肝肠寸断!我心痛啊,心痛得五脏俱裂、悲痛万分!痛定思痛,我有以下几点深刻教训,这也是我走向违法犯罪的几个关键原因。

 

 

  1.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人如果不注意小节,就会引起大的病变。我的变化应该就是从家庭生活的细节变化开始的。由于自己家庭生活的不顺,渴望来自其它方面的安慰,T某的出现正好迎合了这种需求,对方爱财如命,不断以我的错误相威胁来要钱,我用更多的错误来掩盖已犯的错误。为了表明自己的财力有限,开始向别人借钱给她,以提示她不要再敲诈我的情况下,反而进一步刺激了她的贪欲,更加变本加厉地向我索取钱财,使我心有余悸,也没有能力去还借别人的钱,以致形成了后来受贿的事实。从此,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大堤开始产生了裂缝。

 

  2.苍蝇爱叮有缝的蛋。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本,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有了裂缝之时,又正是自己手中拥有一定的权力之日。这给那些早就盯着我权力以寻求私利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于是,另有所图的各种人如同苍蝇一样,早已嗅到了我的言行裂缝里发出的腥臭味,蜂拥而至,寻机而动,给予各种诱惑。而我没能抵抗住如此的诱惑,开始接受自认为是可靠的人送的钱和不会出事的钱。于是,自己的思想进一步霉变,大堤的裂缝不断地扩展。

 

  3.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我接受自认为是可靠的人送的钱时,以为是自己待人接物恰当,人缘关系好,又是朋友,而且至少帮过别人的忙,又没有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只是礼尚往来,联络感情而已,所以有时无所顾忌。经过领导的帮助和教育,我才明白每个人在送我钱的背后都隐藏着他们的真实用心,就像用诱饵钓鱼一样,是为了获取他们想要的利益,而我正是在收受了他们的钱财后,自觉或不自觉地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换取了所需的利益。这样周而复始地循环,权钱交易的大门就被打开了。

 

  4.不当得利就是自掘陷阱。他人在送我钱的时候,不管是什么动机,不管理由是多么地天花乱坠,实际上是送我带有麻醉作用的“慢性毒药”,而我在接受别人的钱时,实质上是吃下了“慢性毒药”而浑然不知。天长日久自然会神经错乱,麻木不仁,以致于共收了多少钱和谁的钱都没有数。至此,自己思想上的拒腐防变大堤开始全面崩溃,给自己挖掘的陷阱也越来越深。

 

  5.侥幸的心理必将变成放纵的行为。听说别人收了钱没事,看到别人收了钱也没事,所以认为自己收一点也没事,这就是我最初的心理状态,后来自己越收越多,加上送钱的人都自认为是些铁哥们和靠得住的人,所以认为绝对不会出事。于是侥幸的心理状态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放纵无度的行为,以致于后来大笔的钱都敢收而毫无顾忌。最终,我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大堤彻底倒塌,走到今天这一步可以说是必然的结果。

 

  现在,我刻骨铭心地体会到私欲膨胀与违法犯罪并非相隔千里,而是一步之遥,这也是我亲身经历的真实写照。我多么希望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定会痛改前非,这样的悲剧绝对不会重演,只可惜没有下不为例。

 

  我把过去几年的权钱交易比作人生舞台上的一出戏,到今天戏落幕了。回过头来看,我在戏中只不过是扮演了一个毒品搬运工和保管员的角色。在现实生活中,我在与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权钱交易的过程中,同样也只是一个搬运工和保管员的角色。不同的是,我在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同时,也把自己送进了万丈深渊。我恨那些送我钱的人,更恨我自己,恨自己的所作所为,但追悔莫及,早知今日,不该当初!

 

  事已至此,罪有应得,我理应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所以面对即将移送司法机关,等待法院最终判决的残酷现实,我别无选择,也无法改变。只有认真面对和平静接受,然后在服刑期内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我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我的忏悔,来赎罪。我希望通过对我的处理来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来警醒更多的人不要像我一样以身试法。感谢组织的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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