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观点
做初心的守护者
发布时间:2019-09-16 14:52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承担着重要使命,履行着重要职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坚守初心。

  抓早抓小,守护初心。祸患常积于忽微。许多党员干部从原来的“好同志”堕落为违纪违法的“阶下囚”,多是从坏习惯、小错误开始的。一些看上去不大的“小问题”、“小细节”背后,往往隐藏着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容小觑。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蝼蚁之穴、溃堤千里”的忧患意识,着眼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未病先防、小病早治,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以案为鉴,警醒初心。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开展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问题官员”一步步走向违纪违法乃至犯罪深渊的蜕变轨迹,剖析信仰缺失、心理失衡、贪欲膨胀的根本原因。通过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明纪,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初心使命,推动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意识、敬畏意识、警钟意识,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教育管理,重拾初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严执纪、查处问题是手段,教育挽救犯错的同志才是目的。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教育帮带、日常监督、回访教育等一系列措施,对受处分党员干部严管厚爱,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要帮助他们真心做到知错、悔错、改错,真正让他们丢下包袱“再出发”,争做“有为干部”。(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 陶然)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2025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76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 邮编:430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