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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微思纪】对分管工作重视不够 一卫生院党总支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9-09-02 09:21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对分管工作重视不够 

一卫生院党总支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江日报讯(记者高萌 通讯员武纪宣)8月3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对分管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审查不细致,一名卫生院党总支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李建军,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5月参加工作,2010年4月至今任李集街卫生院党总支书记,2015年至2017年分管新农合工作。2017年,李集卫生院通过医疗检查造假等方式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11.93万元,该院还存在医疗行为不规范、医疗质量监管不到位问题。

  办案人员介绍,该院心超室未进行检查就对患者计费是造成套取医保基金的主要原因,新农合办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发现套取行为,李建军作为该院党总支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同时对分管的新农合工作管理不到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李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案例暴露出我市当前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对下属管理松懈,工作审查不细致,其受到党纪处分正是为其履责不力而“买单”。追责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强有力的问责,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警示和触动,倒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担当精神,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作为。

  履职不力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 

  一村支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江日报讯(记者高萌 通讯员武纪宣)8月3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制止盗采砂石工作不力,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一名村支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汉全,1997年7月入党,1996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新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民调主任,2004年11月至今任新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集街新街村沈家湾河沟因砂料资源丰富,2016年以来,其两侧有人非法盗采砂石,致使周边耕地严重受损。新街村虽采取巡查、上报、制止等方式,但未遏止盗砂行为。

  办案人员介绍,高汉全任新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制止盗采砂石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高汉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版)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谁不认真履职尽责,问责的板子就会落在谁身上。保护生态环境是每名党员干部应尽的责任,如果因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履职不力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必然会受到问责。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落实到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讯员武纪宣 长江日报记者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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