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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政协港澳台侨和民宗委原主任、市房产局原局长李勤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9-01-11 08:57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据咸宁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咸宁市委批准,咸宁市纪委监委对咸宁市政协港澳台侨和民宗委原主任、市房产局原局长李勤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勤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李勤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缺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廉洁意识淡薄,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咸宁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咸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勤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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