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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党工委原书记宋明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8-12-03 14:49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武汉市纪委监委对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党工委原书记宋明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宋明干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宋明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公权私用,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又涉嫌职务犯罪,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武汉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宋明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涉案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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