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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委原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廖建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7-05-12 09:30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据咸宁市纪委消息:经咸宁市委批准,咸宁市纪委对崇阳县委原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廖建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廖建鸣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对其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经商谋取利益,操办丧事、违规收受礼金;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通过打招呼的方式,插手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等问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廖建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咸宁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咸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廖建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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