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业务培训是在区委党校举办的,为什么还向第三方公司支付场地使用费?”此前,武汉市江岸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某区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在查看其下属二级单位财务支出情况时,一笔“异常”的培训费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进一步查看相关报销凭据后,工作人员发现该二级单位不仅向第三方公司支付了场地使用费,还支付了管理费、资料费、讲师课酬。工作人员敏锐地察觉到其中可能藏有猫腻,当即对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当时考虑培训主办方是本区单位,我们没有收取场地费用。”巡察组找到区委党校负责人核实情况,有关负责人说道。
“从培训对象、内容来看,这次培训完全可以自行组织。”“这次培训中讲师课酬不论级别高低均按照1000元/课时支付,违反了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涉嫌超标准支付课酬。”……经组务会研究,巡察组决定将相关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移交江岸区纪委监委。
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通过与相关负责人谈话、查阅台账资料、对比银行流水等,查实了该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夏某某履职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在培训中存在超标准支付课酬费用、额外支付场地费的问题。最终,夏某某被立案审查,其他两名相关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相关场地费和超标准支付的课酬也全部被追回。
鉴于此,区委巡察组对该二级单位近年来全部培训支出情况再次进行逐一核查,发现除了上述培训外,还有一次培训也涉及类似问题,迅速将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进行了调查处理。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花。你们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组织党员干部加强相关政策文件和财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和财经纪律。”事后,该巡察组前往区直单位进行回访。在区委巡察组的督促和指导下,该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培训审核制度、财务报销流程等,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此外,为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区委巡察办联合区财政局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重点查找报销手续不完善、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督促全区各单位扎紧制度牢笼,推动源头治理。(许烊珉 周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