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hdi.gov.cn
 当前位置:首页 > 纪检故事 >
手记 | 租金里的秘密
发布时间:2022-10-08 17:25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今天我满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交代认识材料,我不该打公司租金的主意,我对不起组织。”湖北省某国有资产公司原财务部部长杨某在忏悔书中写道。

此前,江夏区纪委监委收到上级指定管辖问题线索,反映湖北省某国有资产公司房产租金去向不明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在查阅该公司的财务凭证时,调查组发现该公司多家租户缴纳的租金都是大额现金存入,且不同租户的银行存款凭条显示为同一笔迹。“在电子转账如此快捷的当下,为什么租户缴纳租金都是现金存入?且不同租户的存款凭条笔迹相同?”这一系列反常现象引起了调查组人员的注意。

调查组先调取了相关的银行流水信息,发现该公司财务人员周某的个人账户和公司多个租户之间存在大量资金往来。带着疑问,调查组找到周某了解情况,“你和公司租户存在什么往来关系?”

“我和公司租户不熟,和他们没有个人往来。”周某答复。

“既然没有个人往来,为什么多个租户多次向你大额转账?”调查组追问。

“这钱是租户缴纳给公司的房产租金,是财务部原部长杨某用我的个人账户收取的,公司的租户都可以证明。”周某道出了事情原委。

原来,该国有资产公司有大量房产出租,租金数额巨大,公司仅在季度盘存和年底考核时对财务部门进行核查,梳理该时间段的租金缴纳情况。该公司财务部原部长杨某看到这种情况后,打起了挪用公司租金的主意。他先让下属周某开设一张个人账户,然后通知租户把租金缴纳到该账户上,利用租户缴纳租金的时间和公司入账的时间差,挪用租金购买理财。理财赎回后,杨某让周某将租金本金取现存入公司账户,并将理财收益据为己有。调查组随即找到多个公司租户予以核实,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调查组决定与杨某谈话。

“是我让周某开的个人账户,并要租户把租金交到周某的账户上。我不该打挪用租金购买理财的主意,我以为只要在盘存时把租金本金归还了,就不会有问题,我现在知道错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杨某低头坦白。

经查,2011年至2015年,杨某利用具体负责国有公司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公司681万元租金公款私存,先后17次私自挪用其中的321.5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将理财收益据为己有,涉嫌挪用公款罪。最终,杨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江夏区纪委监委 唐继业)

版权所有: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2025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76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 邮编:430013
All Rights Reserved.